关于2024年度我区生态文明建设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5-04-07 10:42 信息来源:钱塘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
(2025年3月28日在钱塘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是省委关于人大工作文件的明确要求,是省人大常委会确定的重点改革任务。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大常委会部署要求,扎实有效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区人大常委会对实施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高度重视,在省人大常委会动员部署会后,第一时间召开会议作深化部署,阮重晖主任亲自带队实地调研报告制度实施情况。二是健全工作体系。对标省市要求,结合钱塘实际,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情况报告制度实施方案及相关指标体系,明确报告的主体、方式、内容和要求。“一府两院”积极配合报告制度实施,区政府专题召开会议,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有章理事、有人管事。三是增强协同联动。加强与“一府两院”全过程对接,把牢工委初审环节,确保专项工作报告标准化、规范性。制定街道人大生态文明建设监督工作规则和街道办事处专项工作报告标准版式,推进报告制度在街道居民议事会上实现全覆盖。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前期,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的带领下,城建环保工委通过听取“两院”及政府相关部门工作汇报,进代表联络站听取基层代表和居民议事会成员意见建议,网上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走访相关专业代表和专家咨询组成员,调取分析信访、审计相关资料数据,实地视察涉环境类项目等方式,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寻求对策。同时,根据省委关于人大工作有关文件的要求,向政府办即时交办调研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4年,“一府两院”及政府相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和实施,持续擦亮钱塘发展的生态底色,成功获评美丽浙江考核优秀县(市、区),首夺“五水共治”大禹鼎铜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主要体现在:
(一)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开展空气质量专项攻坚,实施治气项目164个,超额完成国四柴油货车和国二柴油叉车淘汰任务,堵疏结合防治秸秆露天焚烧行为,全年PM2.5平均浓度31.4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4.8%。推进水质巩固提升,实施15个生活小区和300余家企业“污水零直排”治理,完成近7000个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监测和溯源,市控及以上地表水质量达到或优于III类水比例达到100%。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完成25宗用地土壤污染调查评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加强固体废物治理,推进危险废物“趋零填埋”,创建“无废细胞”42个,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
(二)生态安全基础持续巩固。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正式批复,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8.91平方公里。认真做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迎检工作,扎实推进12个共性问题、3个个性问题和89件信访件整改,开展重点行业整治。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执法、司法力度,全年行政立案1100余件,起诉、判决12件。
(三)生态经济结构持续优化。谋划实施以科技创新引领新型工业化“55830”行动计划,R&D经费投入强度达到5.25%,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77.0%,新增国家绿色工厂3家,医药港多能互补区域集中供能项目入选国家能源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典型案例。提高大宗货物清洁化运输水平,下沙港集装箱吞吐量超过14万标箱。
(四)生态生活质量持续提升。加快现代化美丽城镇建设,全面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创建未来社区3个,人均绿地面积达到12.1平方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美乡村覆盖率接近50%,“江城潮舍”入选全省新时代美丽乡村共同富裕带名单。守护城市“绿肺”,大湾区湿地公园成功创建为省级湿地公园并正式对公众开放。
(五)生态制度体系持续构建。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强化规划引领保障作用。深化重大项目环评改革,构建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测监管体系,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做实河长制,推进全域幸福河湖建设。
(六)生态文化理念持续传播。紧扣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点,宣传普及生态文化,增强全民生态自觉。借助大湾区湿地公园等生态资源,开辟生态旅游精品线路,打造生态文化实践基地,厚植生态文明底色。在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调查中,我区排名实现新高,进位幅度全市第一。
二、存在的问题
着眼当前和未来发展,必须清醒认识到,我区生态文明建设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基础还不牢固,离人民群众对美丽环境、美好生活的期望还存在不少差距和短板,主要体现在:
1.生态环境稳定向好压力较大。江南养殖场、临江化工园等区域性大气污染问题突出,秸秆露天焚烧现象仍较为普遍,PM2.5浓度虽有所改善,但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难度较大。河网水系循环不畅,部分地区污水管网覆盖率、承载率、处理率与生产生活需求存在差距,雨污混流、污水直排、水体返黑返臭现象时有发生。噪声污染问题在信访投诉件中的占比高、上升快,呈现量大、面广、点多、易反复等特点。
2.生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有待提升。持续高位保障环境基础设施投入的压力较大,基层执法力量、装备和能力建设与任务要求存在差距。重特大灾害天气预警、响应、处置能力有待提升,汛期部分地区雨污水倒灌问题仍有发生。
3.生态经济绿色低碳转型任务艰巨。传统制造业占比仍处高位,化工、印染等行业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居高不下。以煤电为主的能源结构短期内难以改变,单位GDP能耗虽同比有所下降,但与“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尚有较大差距。部分在建项目管理不规范不严格,施工扬尘、噪音等问题突出。
4.生态生活共富和美基础尚不牢固。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存在短板,部分地下管网建设标准偏低,老化严重,破损率高。部分农村地区管线杂乱,环境设施简陋,影响村容村貌。乡村经营缺乏地域特色、文化内涵,产业发展较为粗放单一,生态资源开发存在同质化、短期化现象,联农带农效果不够明显。
5.生态制度体系不够系统完备。生态文明建设合力有待加强,部门之间责任边界不够清晰,协同联动不够紧密,资源共享不够充分。运用数字技术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水平的能力有待提高,对群众身边多发易发的环境突出问题缺乏有效治理手段。
6.生态文化理念尚未深入人心。常态化的生态文明宣传格局尚未形成,人民群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渠道和载体不够丰富。社会公众生态保护意识有待加强,非法捕捞野生动物现象屡禁不止,油烟扰民、装修扰民等问题仍时有发生,垃圾分类尚未形成全民自觉行为。
三、几点建议
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20周年。“一府两院”及政府相关部门要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处理好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的关系,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着力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钱塘全面加快产业新城、一流新区建设步伐提供有力支撑。结合调研情况,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1.坚持规划引领,增强生态安全保障力。以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目标,对标对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指标体系,谋深谋细生态文明建设“十五五”规划。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实施情况评估,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约束性指标和刚性管控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要素保障,积极争取“两重两新”政策,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和印染、化工等企业集聚入园发展。建立健全生态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升生态安全风险研判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处置能力。
2.突出问题导向,增强污染防治攻坚力。强化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实施源头替代工程,强力推进重点行业和江南养殖场、临江化工园等重点区域污染整治,建立工地扬尘、秸秆焚烧等常态化管控机制,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全域建设“污水零直排区”,推进污水管网扩容提标,全面完成入河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落实耕地土壤污染溯源、断源措施,健全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持续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协同推进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强化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持续深入打好清废保卫战。完善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创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室内装修、广场舞、夜排挡等社会生活噪声治理方式,推进“宁静单元”建设。
3.把握发展导向,增强新旧动能转换力。坚持以新质生产力为先导、以科技创新为动力,推进产业数字化、智能化与绿色化深度融合,加快发展以实体经济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上马,推进传统制造业工艺、技术、装备升级,提升清洁生产水平。推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鼓励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和超低能耗、低碳建筑项目,因地制宜推广医药港多能互补区域集中供能项目,推动超低和近零排放车辆规模化应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低碳应用。加强在建项目施工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落实降尘降噪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补齐短板弱项,增强生态基础供给力。贯彻实施《浙江省“千万工程”条例》,坚持以“千万工程”牵引缩小“三大差距”。围绕做好“强城”“兴村”“融合”三篇文章,加快剩余3个乡村规划报批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确保总体规划、专项规划、乡村规划有机衔接,保障城乡规划和基础设施一体化。高标准打造沿江生态带,推动低效用地再开发,推行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模式。推进农房改造、村道扩建、管线序化、公厕提标提质、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打造都市田园和美乡村。深入挖掘乡村生态资源,积极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建立健全联农带农机制,拓宽生态富民路径。
5.加强协同联动,增强生态制度执行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区级层面联席会议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与司法协同合作,强化在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证据调取、纠纷化解、生态修复等方面衔接配合。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落实闭环管理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销号整改。贯彻实施《浙江省“河长制”规定》,全域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加强大湾区湿地公园保护。注重数字赋能,加强人工智能在生态环境领域应用,建立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6.着眼共建共享,增强生态文化传播力。深入挖掘优秀传统生态文化资源,鼓励生态文化创作,推进特色生态文化活化利用。大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坚持从娃娃抓起,推进生态文明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建立健全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和重大环境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加强生态环境志愿者队伍建设,在全社会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方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