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4-07 10:36 信息来源:钱塘区人民检察院
(2025年3月28日在钱塘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2年以来,区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始终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摆在突出位置,统筹推进检察综合履职,主动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协作联动,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司法保护,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美丽钱塘建设。现将具体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聚焦主责主业,依法保障区域绿色发展。一是有力打击环境资源犯罪。坚持严的基调,依法惩治环境资源犯罪,共办理污染环境、非法捕捞水产品、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案件45件91人,依法提起公诉12件18人。对部分轻微非法捕捞水产品、污染环境犯罪,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作案动机、目的、是否积极修复生态环境等情节,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通过行刑反向衔接机制,制发检察意见,移送相关职能部门作行政处罚。1件案例获评最高检依法惩治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典型案例。二是有力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认真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围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乡村生态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等重点领域,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5件,索赔公益损害赔偿金1700余万元。通过办案直接督促修复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耕地340余亩,推动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修复“非粮化”土地1100余亩,督促整治外来入侵物种面积50余亩,清理收缴钱塘大湾区湿地区域野生动物猎捕装置50余件,督促清理固体废弃物170余处,治理被污染河道40公里、水域面积500余亩。三是有力推进检察监督综合履职。综合运用刑事、公益诉讼等检察监督手段,发挥一体化办案机制优势,加强内部协同,打好生态保护“组合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开展非成品油专项监督过程中,将发现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犯罪线索移送刑事检察部门、公安机关,推动查处刑事犯罪团伙30余人,查获违规销售的非成品油100余吨,涉案金额8000余万元,案件获评杭州市检察机关护航打好亚运攻坚仗典型案例。
(二)坚持协作联动,构筑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大格局。一是部门协作,凝聚生态环境横向保护合力。坚持加强法律监督和促进依法行政并重,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机制问题,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与法院、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在环境资源领域联合出台《杭州市钱塘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协作机制4项,促进案件办理提质增效。借力人大监督强化检察监督刚性,从代表建议中提炼线索,推动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8件;2024年联合区人大常委会共同出台《关于人大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实现“双转化”4件,其中推动1件针对钱塘大湾区湿地生物资源保护的检察建议转化为人大代表建议。二是上下联动,打造生态环境立体保护模式。坚持系统思维,强化对上沟通、协作联动。在办理张某等44人非法捕捞钱塘江流域鳗鱼苗案件中,除依法妥善办理刑事案件外,将公益诉讼线索同步移送杭州市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4件,收缴生态环境修复赔偿款合计29000元。同时推动市级层面检察、法院、公安、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出台《非法捕捞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指引》,联合开展钱塘江干流水域非法捕捞专项治理,促进钱塘江干流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三是标本兼治,推动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探索建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生态修复”三位一体办案模式,在提起公诉的同时,对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行为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针对不同类型案件特点,采取损害赔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方式,督促做好生态修复工作。针对非法捕捞案件当事人公益损害赔偿义务履行难问题,联合法院、农业农村、环保、规资等部门,探索开展辖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民事公益诉讼劳务代偿工作机制,推动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同题共答。
(三)强化素能建设,推动生态公益保护提质增效。一是固本强基,提升履职水平。把提高检察业务素能放在突出位置,去虚就实打造“钱塘夜航船”学习品牌,全面增强检察干警履职能力,该学习品牌被纳入《浙江省检察机关新时代刑事检察人才培养三年行动计划》。注重以理论研究提升专业能力,完成多项公益诉讼重点课题,相关课题获最高检立项,获评2024年度十大行政检察理论研究课题,调研论文入选“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创新与实践发展”全国论坛。二是数字赋能,促进高质效监督。充分发挥检察参与社会治理的职能优势,在办案中注重强化科技赋能,实现深层次类案监督。搭建、迭代“天眼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法律监督模型,运用卫星遥感技术精准发现河道水域固废污染、农田固废侵占等线索近百条,督促清理固废堆场60余处,总面积10余亩。开展国土智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依托行政机关“田长制”常态化管控和耕地智保应用场景机制,形成“智慧守土”合力,督促治理、恢复被非法改变用途的土地1000余亩。三是集思广益,扩大社会公众参与。探索检察办案专业化新路径,在支付宝开通公益诉讼举报通道,搭建“全域检察e站”微信小程序,招录“益心为公”志愿者34名,聘请特邀检察官助理5人、特约检察员6人,着力破解有价值线索发现难、专业问题研判难等问题,1名志愿者被评为浙江省优秀志愿者。综合运用公开听证、代表座谈、圆桌会议、法治宣讲等方式,深入街道村社开展活动,发放宣传手册2万余份,使检察办案成效可感可触。
二、面临的挑战和问题
近年来,区检察院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中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在案件办理中,也反映出一些问题:一是公益诉讼调查取证存在一定困难。环境资源鉴定具有较高的技术要求、较长的取证周期以及公益诉讼调查核实权刚性保障不足导致部分案件在证据收集上存在困难;二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专业化建设相对薄弱。专业人才短缺,线索研判、对相关证据的技术性审查、引导侦查、推动源头治理、促进生态修复的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三是协同保护制度机制落实不够到位。行刑衔接信息共享渠道不够畅通,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备案通报等未能完全落实,检察监督获取执法信息、监测数据存在一定困难。
三、下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一)抓实监督办案,不断提升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质效。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自觉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方面。注重梳理分析典型案例、类案多发背后深层次原因,以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完善监督管理,强化系统治理,助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能力水平提升。
(二)深化多方协同,持续凝聚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合力。持续推动代表建议和检察建议衔接转化,促进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的贯通协调。强化检察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凝聚生态修复与责任追究合力。加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联动协同,推动信息资源共享、案件线索移送、配合调查取证等工作机制落实落地,将生态保护从“各自为政”变为“同舟共济”。
(三)加强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履职能力。持续抓实基础素能建设,与执法司法机关常态化开展同堂培训、业务交流,着力打造高素质的环境资源检察队伍。深化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加快推进美丽钱塘岸线智护等大数据法律监督应用,赋能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做好新时代新征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离不开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关心支持。借此机会,谨提以下建议:一是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进一步强化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贯通协调,强化区人大对检察监督工作的支持力度。区检察院在制发检察建议等监督工作开展过程中,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备,必要时可以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对相关单位开展监督。区人大在开展相关领域的执法监督检查、跟踪督查评议等工作时,可由区检察院适时派员参与。二是进一步落实落细代表建议和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工作。建议区人大推荐热心公益且具专业特长的人大代表加入益心为公平台志愿者队伍或组成公益诉讼代表小组,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的双向衔接转化工作上发挥有力作用。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检察院定期开展会商,就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重点领域的双向衔接转化工作进行交流探讨,共同培育典型案例。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