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钱塘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4-02 21:44    信息来源:钱塘区司法局 许宏波(主持工作)

(2025年3月28日在钱塘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下面,我将本人2024年依法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开展学法普法情况。一是推动落实“云端普法”进园入企专项行动,组建云端法治服务团队,定制“云端普法”“9+X”服务菜单,提供普法宣传、咨询解答、法治培训等服务。全年累计提供服务780余件次。二是牵头打造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完善区、街道、村(社区)“1+7+N”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空间治理地图,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站点张贴100%全覆盖。三是积极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开展农民工讨薪、妇女维权、助老护老等专项法律服务行动,2024年,共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61件次,办理法律帮助875件次,提供法律咨询7524人次。四是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组织开展年度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2024年全区执法证持证率85.12%。

(二)开展依法履职情况。一是推进重点产业发展法治风险防范体系建设。出台生物医药产业、化工新材料产业风控法务指引,相关课题获杭州市司法局关于2024年度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二是高效建成钱塘区合法性审查中心。先后推动任命合法性审查员34名。指导制定合法性审查目录清单和流程导图,提高县乡合法性审查应用系统使用率,备案审查率达100%。三是稳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部署开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清单梳理工作。新聘任15名钱塘区法治建设监督员,确定14家法治建设基层监测点。指导开展涉企“多头检查、重复检查”、集中案卷评查等专项监督,制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15份。

(三)崇法守法情况。一是创新“一区一品”行政复议示范案件决定机制。通过合并审理或添加为第三人的方式,对实质争议相同或类似的多份不同申请出具一份行政复议决定书,实现“办理一个案件解决一批争议”,推动问题实质性化解。全年一审行政诉讼发案86件,同比下降8.51%,下降幅度全市第一。二是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牵头制定“抓源促治、强基固本”三年行动方案,构建三级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全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化解纠纷6602起。三是推进审议意见贯彻落实。在区政府领导下,积极推动《钱塘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整改工作,制定责任分解表,逐项明确时限和责任领导,截至2024年底,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年来,本人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切实提升了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区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人民调解法治化水平有待提高。街道、村社两级人民调解员大部分为兼职,且未接受过系统性法律学习或培训,队伍整体法治水平不高,针对人民调解队伍整体法治能力提升的培训、岗位练兵等措施有待加强。

(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案多人少”问题突出。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实施,在保留旧法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行政复议范围,同时新增三类复议前置案件,相关案件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导致案件数量激增,复议应诉工作人员严重不足。

(三)法治化改革成效离企业群众的期待还有距离。行政执法立案超期、重复检查扰企、自由裁量权不当、公示公开不规范等问题依然存在。

对于这些问题,本人将直面矛盾、勇于担当,以钉钉子精神狠抓整改落实,确保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收兵,切实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三、2025年改进措施及重点举措

本人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始终坚持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持续发挥好第一责任人的作用。重点抓好五项工作:

(一)提质行政复议推动争议化解。完善行政复议体制机制,壮大复议队伍力量,进一步吸纳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一府两院”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压实相关单位主体责任,坚持调解先行,主动加强与各级法检的沟通协调,合力预防化解行政争议。

(二)提效依法行政规范化建设。聚焦涉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优化行政执法领域监管效能,降低对守法诚信企业检查频次,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干扰。加强执法证管理,持续提升执法证持证人员比例,统筹推进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公述民评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公开公示工作。

(三)提能打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打响知识产权、涉外法治服务、涉诉信息澄清等服务品牌。健全企业法治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成立研究培训基地,加强中小企业法律服务,汇编高频违法案例,遴选一批示范标杆企业,探索风控法务激励政策。

(四)提升人民调解队伍专业化水平。加大人民调解培训力度、法治指导力度、案卷评查力度,发挥品牌示范领航作用,健全队伍选拔机制,做大做强人民调解“一街一品”,持续打造人民调解品牌矩阵。

(五)提级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质效。持续推进“云端普法”进园入企专项行动。深化校校互通、校地结对机制,进一步扩大“高校普法联盟”品牌影响力。积极提高律师万人比,用好“法治体检”等载体,切实强化涉企法治服务。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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