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钱塘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4-02 21:24 信息来源:钱塘区财政局 汤波
(2025年3月28日在钱塘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下面,我将本人2024年依法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开展学法普法情况。一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第一议题”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邀请专家专题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普法宣传。坚持以党纪学习教育、“12·4”国家宪法日等专题学习宣传为契机,推进领导班子学《党纪处分条例》等学法活动9次。在区内宣贯上级过紧日子精神,召开2025年预算编制大会,全面深化部门预算刚性约束意识。扎实开展宪法法律“十进”宣传活动,组织国企、学校、代理记账机构等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政府采购法、会计法、公司法等内容。三是落实持证上岗。组织7名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并全员通过,2024年我局持证率100%。
2.开展依法履职情况。一是健全财政管理制度体系。修订预算管理办法,出台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和绩效性。修订产业基金管理办法,从“募投管退”等方面规范基金运作。提前把关政策标准和执行流程,切实管好用好补贴资金。推进局内经费支出、合同管理等制度和各科室内控操作规程的优化调整,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严格落实“两评估两审查”机制,坚决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2024年我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无决策文件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情况。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等工作,对代理记账机构、会计信息质量、财政票据使用等事项开展检查。规范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加入省市区三级联动政府采购集中裁决试点,依法依规处理3件行政处罚案件并及时公开处理结果。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审核修改各类政策、文件、合同60余件,接受重大事项法律咨询近20件次,助推我局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
3.崇法守法情况。一是主动接受各类监督。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年度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深化与人大代表的沟通交流,把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体现到财政管理中。全力以赴做好各类审计、专项督查的迎审迎检工作,并落实整改工作。主动公开年度预决算、直达资金、债券使用等信息,构建“阳光财政”。二是提升财会监督力度。加强纪巡财审联动,集中力量开展政府采购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使用情况等专项检查,探索形成“同部署、同检查、同研判、同报告、同整改”五同步模式。三是依规办理群众诉求。积极学习“枫桥经验”,依规高效处理信访件超百件,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2024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执法类信访投诉及司法建议书。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学法用法融合度还不够。能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但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认识不充分,还未能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法用法上还有差距,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提高。
二是财会监督威慑力还不足。当前财会监督总体上能够做到全面覆盖,但相较于同属监督体系的纪委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来看,财会监督对违法违规问题缺乏有力的惩戒手段,离权威高效还存在不小差距,缺乏威慑力。在如何构建大监督体系、运用数字化手段、结果运用等方面发挥财会监督“参谋”“哨兵”作用,还要持续探索。
三是干部队伍高素养还不够。干部队伍素质良莠不齐,个别干部对依法行政的理解还不够深刻,如何利用法律法规规范工作方面认识还不到位,对综合执法所要求的法律素养及业务能力还不足。在日常处理涉法相关事务时,主要依赖外聘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指导,局公职律师配备还存在困难。
(二)原因分析
一是法治意识不够牢固。未能有效克服工学矛盾,平时工作忙、任务重,不能很好地安排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导致对理论学习抓得不够紧、学得不够深,对法治思想指导工作实践的重要性理解得不够透彻。同时财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专业性较强,在全面性、系统性、深入性的理解上还存在差距,导致在处理问题时容易凭经验办事。
二是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现行与财会监督有关的规定较为分散,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和系统性的法律框架,导致财会监督的相关法规可操作性不强,影响了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如代理记账机构管理办法,财政部明确了“情节严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但在实际应用中往往面临法律依据无头绪、行政处罚裁量难把握的困难。
三是队伍素养不够综合。财政执法领域专业化高,对财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局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取得法律从业资格的专业人才缺乏,财政执法队伍知识水平的提升和新事物新问题的发展速度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政治历练、专业训练、实践磨炼上还需要进一步深化。
三、2025年改进措施及重点举措
1.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牢固树立“法治为基”理念,牢牢把握财政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坚持依法履行财政职能。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组合使用政策工具,放大政策组合效应,强化重点领域资金和政策支持,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切实提升预算管理效能。推进阳光政采、金融服务增值化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3.不断提升法治监督效能。强化财会监督,进一步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加强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的监督。优化财会监督方式方法,发现问题与推动整改一体推进,提高财会监督实效。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巩固和深化审计整改成效。
4.持续加大财政普法力度。总结经验,推进“八五”普法收官。深入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财政法律法规与其他重要法律的宣传解读。创新普法宣传模式,结合固定主题党日活动、财金夜学等机制,借助区司法局普法直播厅等线上工具,以及财税联动的形式,拓宽宣传普及面,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乃至社会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教育氛围。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