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张锡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行政奖励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5-04-15 10:35     信息来源:杭州市公安局钱塘区分局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见义勇为行为,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工作若干规定>的通知》(浙政办发〔2011〕90号)规定,区政府决定,给予见义勇为事迹特别突出的平阳县鳌江镇人员张锡同志记三等功的行政奖励。

希望全区广大干部群众以先进为榜样,学习他临危不惧、见义勇为、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弘扬他勇担时代使命和社会责任的可贵品质,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钱塘”积极贡献力量。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钱政发[2025]9号-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张锡见义勇为先进人物行政奖励的决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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