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基层民主发展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5-03-14 10:00    信息来源:钱塘区人大常委会

(2025年3月6日钱塘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会议通过)


今年是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20周年。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化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人大基层实践的决定,充分发挥人大在推动基层民主发展中的作用,提出以下意见。

1.人大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基层民主发展的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依规推进、坚持把国家层面的民主制度与基层民主制度有机结合、坚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坚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要渠道作用,着力推动完善基层直接民主制度体系和工作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到有效落实,把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落到基层、落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各方面,以民主促民生、促发展、促和谐,进一步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为全面加快产业新城、一流新区建设步伐筑牢坚实的民主基石。

2.监督推动基层民主发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基层民主直接关联的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检查,加强涉及基层民主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进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坚持在党内监督主导下,推动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

3.做深做实街道民生实事项目票选制。坚持“民生”跟着“民声”走,把牢民生实事项目征集、选定、实施、监督、评价等关键环节,扩大社会参与度,提高项目透明度,确保项目产生真正符合民意、项目实施真正惠及民生。探索建立闭会期间民生微实事立办制度,注重从代表、居民议事会成员中征集民生微实事候选项目,建立民生微实事项目库,完善项目储备、论证、实施、评价滚动机制。

4.增强街道居民议事会议事协商活力与实效。规范街道居民议事会工作流程,夯实议事基础,组织议事会成员开展会前集中或分组调研,广泛收集民情民意;突出议事功能,保障议事会成员必要的讨论时间,梳理汇总议事会成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拓展议事成果,建立议事会成员意见建议分级分类交办、定期处理反馈机制,有效激发议事会成员议事积极性,推动街道居民议事会提质增效。

5.增强人大代表联络站(点)民情民意收集分析功能。坚持简便、实用、有效原则,因地制宜建设代表联络站(点),打造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单元,方便人民群众联系代表、反映问题、表达诉求,拓宽人民群众直接参与人大工作的渠道。健全民情民意“月度汇总、季度分析”机制,加强人大信访件分析研究,对其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诉求集中的高频事项,及时纳入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6.密切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按照就近就便原则,组织基层人大代表、居民议事会成员进网格、亮身份,全面推行代表码,采取“线上+线下”“站内+站外”“固定+流动”“接待+活动”等方式,强化代表与群众全天候、零距离联系。

7.建立健全“代表督事”制度。把代表作用发挥嵌入基层治理体系,依托“网格议事”“村(居)民说事”等现有基层协商民主载体,完善“代表督事”工作制度,规范“问、议、督、办、评”工作流程,着力破解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

8.推进基层民主成果有效转化。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积极拓展民主渠道,不断丰富民主形式,扩大人民群众有序参与人大工作,建立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完善公众意见收集、分析、采纳和反馈机制,健全人大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使人大各项工作建立在广泛的民意基础之上。坚持国家机关负责人定期进代表联络站联系基层代表和人民群众制度,完善“区长·代表面对面”“‘两长’·代表面对面”“局长·代表面对面”制度,推动民情民意直达国家机关,并转化成为其具体工作安排。

9.规范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人大街道工委应统筹组织本辖区区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并回答选民询问,自觉接受监督。区人大代表在一届任期内,向原选区选民报告履职情况不少于1次。报告方式以口头报告为主,报告对象以原选区选民为主体。必要时,人大街道工委可组织选民对代表履职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

10.支持基层民主实践创新。人大街道工委要根据区域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居民议事会成员作用,依托代表联络站(点)等阵地,开展基层民主实践创新,推动基层民主制度体系更加完备、工作体系运转更加有效,打造具有特色、富有实效的基层民主工作成果。及时总结、提炼、推广“饭后站里聊”“19点议事会”“老街茶馆议事”等基层协商民主实践经验,推动实践经验由“一地之策”成为“全域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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