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06/2025-00017

  • 发布机构:

    财政局

  • 发布日期:

    2025-01-07

  • 成文日期:

    2025-01-07

  • 发文字号:

    钱塘政办发〔2024〕28号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AQTD01-2024-0015

  • 相关链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钱塘区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1-07 10:12     信息来源:办公室

一、政策背景

为更好发挥产业基金支持区域产业发展作用,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在《杭州钱塘新区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管理办法》(钱塘管发〔2020〕1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基金投资运作管理的意见》(钱政办发〔2022〕34号)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区产业基金运作管理机制,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产业基金投资运作管理的指导意见》(浙财金〔2021〕4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产业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1〕75号)等。

三、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1.新旧管理办法有何差异?

本管理办法较《杭州钱塘新区政府出资产业基金管理办法》(钱塘管发〔2020〕1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基金投资运作管理的意见》(钱政办发〔2022〕34号)主要有以下变化:

(一)调整子基金定义和项目分类。根据募资主体及管理主体不同,将子基金分为主导子基金、管理子基金、合作子基金;根据项目性质分为政策性项目和非政策性项目。

(二)进一步授权产业项目主管单位。为提高决策效率,新办法进一步授权,投资金额1000万元(含)以下的政策性项目由产业项目主管单位决策。

(三)适当放宽政策性项目的投资占比限制。对投资额1000万元(含)以下的政策性项目适当放宽投资占比限制,主导子基金投资额占项目本轮融资总额比例上限由原制度的30%放宽到50%。

(四)规范产业基金运作管理。1.建立项目研判机制。项目立项前,由主导子基金管理人初步研判项目性质。2.强化基金预算管理。产业集团根据自身资金状况、产业基金滚动可用额度等提出年度投资计划及预算。3.完善报告机制。在季报、年报的基础上,增加了每月、每季度向区政府、区财政局报告等要求。4.建立人员交流制度。为促进基金投资经理更深入全面了解平台主导产业发展情况,增加了管理公司新入职投资经理至平台锻炼不少于3个月的要求。

2.产业基金架构如何搭建?

产业基金运作管理采取“母基金+子基金”模式。母基金由区财政及国有资金单独出资设立,不直接对外投资项目,母基金通过设立子基金开展对外投资

  

3.母基金如何选聘社会投资机构,设立合作子基金?

母基金选聘合作子基金管理人的决策程序包括但不限于遴选模型初筛、立项、尽调、投决会表决、分级决策等。

4.主导子基金投资项目如何决策?







四、适用范围和对象

适用范围:杭州市钱塘区

适用对象:区级有关单位、企业、投资机构等

五、注意事项

本办法无执法事项。

实施时间:2025年1月

解读机关:钱塘区财政局

解读人:陶旭

联系方式:0571-89535537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