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区教育局关于履约保证金认领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1-06 14:51 信息来源:钱塘区教育局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二、各有关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做好已收取保证金的自查清退工作”,文件要求,我单位依照合同约定收取杭州太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000元履约保证金。现合同已履行完毕,我单位拟返还贵公司履约保证金,因未能联系上述公司特发布公告。
请杭州太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前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教育局416办公室(杭州市钱塘区河庄街道迎康路28号综合楼)办理履约认领手续:
1. 授权委托书(载明受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职务等信息以及授权事项、权限范围,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2. 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 受托人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4. 公司营业执照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 项目合同
6. 杭州太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收款对公账户信息
履约认领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 下午5点30分),逾期未认领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联系人:姚佳玉
联系电话:0571-89536147
杭州市钱塘区教育局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