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4 15:03    信息来源: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

2024年,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在上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引领,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指引,以督察迎检为中心,全力打好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政治、监管、服务”三大能力提升,全力统筹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聚力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一流新区贡献生态环保力量。现根据中共中央《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纲要(2023—2027年)》关于“实行法治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要求,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主要做法

(一)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相结合、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环保理念相结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日常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

(二)全面提升环境风险源头管控。进一步采取源头提前研判、内部条线联动、横向部门通报、重点函告提醒、个别答疑辅导的“五位一体”模式,为92个新上项目提前开展“三线一单”准入对接服务,通过提前介入服务,积极帮助重点项目环评涉及的难点问题,助力项目依法完成报批。

(三)全力护航企业绿色发展。在严守生态环境准入底线的同时,纵深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83个项目由报告表降等为登记表,平均缩减办理时间、精简办理材料三分之一以上。医药港“规划环评+项目环评”试点改革稳步推进,22个生物医药类项目环评实行新的“减、免、降”改革措施,其中10个项目首次实行豁免环评,改革红利进一步释放。编制生物医药产业环境管理技术指南,完善重点项目环评服务保障工作机制,为助推产业项目落地建设和事中事后管理,进一步提供增值服务奠定制度基础。

(四)全面落实排污许可证制度。对281家企业开展质量回头看,复核率100%。重点完成229家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任务。派员参加全市第二届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技能大比武,连续二年荣获团体、个人“双第一”,技术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五)高水平筑牢环境安全防护线。全年立案处罚75件,处罚金额945.965万元,移送公安行政拘留3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件,轻微违法案件不予处罚8起。对39家重点环境风险源完成三轮次检查,校园及周边安全防控“一件事”开展14次指导帮扶,推进临江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及时督促整改环境安全隐患,环境风险管控基础不断夯实。全年未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六)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制定《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扎实有序开展普法工作。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以“法润千企”为载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施行为契机,结合安全生产月、法治宣传月等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在公众号开设“以案说法”典型案例专栏,加强对企业的警示教育,开展“送法入企”助企服务,积极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助推企业绿色发展。“八五”普法以来,分局紧紧围绕土壤污染防治、环境现场管理、排污许可管理开展政策解读、新法速递、环保e课堂等推送487条次,发布典型案例20余个,开展线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3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送法入企”服务企业超1500家次,切实做到“执法先送法,监管先服务”。

(七)扎实推进行政案件质量规范化建设。参加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切实加强行政案件的指导工作,规范程序,集体审议,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做到“双公开”,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复议信息公示制度的落实。

(八)规范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办理。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做好群众投诉接听、受理及回复等工作。全面推动信访攻坚化解,2024年信访量下降32.7%,100%按时办结。

(九)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要求,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十)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聘请法律顾问团队,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政策制定、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全面法律服务。“八五”普法以来,法律顾问参与日常合同审查71件,法治专题讲座6堂。

(十一)主动接受监督。积极支持人大和上级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权,增强向人大和上级机关报告工作的主动性,提高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把做好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把建议提案办理列入局重点工作任务,积极为民解难题办实事。

二、存在问题

一是少数干部对法治思想认识不足。有的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素养不足,对法治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依法协调和处理问题的意识有待加强。

二是执法机构和力量相对薄弱。受编制所限,人员力量总体薄弱,体制机制有待完善,执法队伍“局队合一”改革 尚未完成。特别是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较少。

三是生态环境普法力度还需加大。生态普法宣传形式 较单一,与业务工作的融合度不够,覆盖面、影响力仍需进一步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分局主要负责人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

(一)牢树依法行政观念。带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定,充分调研,听取意见,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持续推进行政案件办理规范化建设,完善分局环境违法案件集体审议制度,集体讨论、集体把关、集体决策,确保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处置环境违法案件。严格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开”制度,依法办理行政复议。

(二)加强法制法规学习。自觉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等重要论述,积极参加浦东干部学院等培训学习,开展宪法周学习活动,组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宣贯,加大保密案例警示教育,推进全局干部进一步知法,树牢依法观念,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日常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法治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度融合。

(三)营造守法用法氛围。引导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切实依法行政、遵章守纪,确保法规政策准确应用。发布区内企业典型违法案例,加强对企业的警示教育。围绕新规新政策开展线下法治宣传教育,“送法入企”助企服务,积极引导企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聘请法律顾问团队,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政策制定、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全面法律服务。加大对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审查,提升办案水平质量。

四、2025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5年,分局将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依法治理,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推进生态环境依法行政。

(一)持续推进清廉生态环保执法队伍建设。“坚定红色传承、忠诚护绿使命、建设金色队伍”,把队伍建设作为提高执法能力的“牛鼻子”,突出执法业务工作的政治属性。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激发执法队伍干事热情,增强队伍凝聚力战斗力。深化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现场检查“八步法”流程,统一现场检查要求、检查流程和检查文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切实做到行政处罚“一个流程、一套文书、一种裁量”,全面提高执法队伍的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持续强化环境风险源头管控。严格环境风险源头防控,强化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评价,按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实行严格的准入把关,借助AI助手探索项目招引、选址论证的智能化辅助研判,加强环评编制规范化管理。夯实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监管制度,强化部门与条线联审,提升许可证发放质量,进一步健全多方互动的评估和沟通机制,着力降低涉环保“邻避”项目风险。

(三)持续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推进化工园区水环境多级防控体系建设。加强钱塘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队伍建设,组建钱塘区环境应急专家组,确保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整改完成率稳定保持100%。

(四)持续推进生态重点信访问题化解。聚焦重难点信访问题化解,加大监测、执法力度,提高污染精准分析能力,督促治理提升,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完善不利气象条件下多方联合应对机制,提升应急处置联动,强化互动沟通效果,防止舆情情况发生。按时序要求全面推进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和信访件整改销号。

(五)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和监测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卫星遥感、有毒有害预警体系、高空瞭望、24小时在线监测及电力监控等数字化手段,全力提升问题非现场发现能力。强化无人机、无人船、远红外、走航车等高科技装备的应用,全力提升现场问题发现能力。持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闭环行动,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销号清单,全力提升问题解决能力。加强业务培训,逐年强化环境监测站能力建设,推进一级区县站建设。

(六)持续做优环评审批服务。围绕企业项目开工建设前全生命周期管理,部门联动,深化重点项目环评审批保障服务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重大项目清单及“一对一”跟踪服务,提升审批服务效能,促尽早依法开工建设。持续推进“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探索部分行业领域打捆审批模式,以数智审批深化“规划环评+项目环评”改革,为项目准入领域提供增值式指导服务。构建排污许可证全闭环质量管理模式,试行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审批模式,助推AI助手在项目环评文件标准化编制以及质量审核中的应用,提升项目环评审批效能,进一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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