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4 09:35 信息来源:钱塘区财政局
2024年,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要求,紧扣“政治机关、战略部门、执行机构”的职责定位,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严格依法行政,持续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有效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现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突出成效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第一议题”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机制。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和历届全会在党和国家事业布局中突出法治保障工作的丰富内涵,加强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邀请专家专题讲授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财政业务法治化保障能力,全面提升财政法治工作水平。
2.健全财政管理制度体系。以制度建设为主线,做到管监督、管标准、管问责。修订预算管理办法,规范我区财政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管理质量。制定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和绩效性。以完善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为抓手,通过“调结构、优方向、保重点”,体现财政“适度加力”的政策导向。提前把关政策标准和执行流程,切实管好用好补贴资金。修订产业基金管理办法,从项目分类、退出机制、决策权限等方面规范基金运作管理。推进局内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等制度优化调整,完善各科室内控操作规程,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3.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认真落实《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重大行政决策实施目录化管理。规范行政决策程序,严格落实“两评估两审查”机制,坚决防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确保决策的风险可控,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2024年我局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无决策文件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情况。
4.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持证上岗,组织7名工作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证考试,目前我局持证率100%。依法规范权力运行,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财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行。落实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等工作,对代理记账机构、会计信息质量、财政票据使用等事项开展检查。加入省市区三级联动政府采购集中裁决试点,依法依规处理3件政府采购行政处罚,相关处理举措被市财政局编为法治案例。积极学习“枫桥经验”,依规高效处理金融、会计管理等方面的信访近百件,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2024年,我局未收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执法类信访投诉及司法建议书。
5.坚持多种形式加强监督。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2023年决算草案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并报告2023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深化与人大代表沟通交流,把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体现到编制政府预算、推进财政管理中。着力提升财会监督力度,加强纪巡财审联动,集中力量开展政府采购及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使用情况等专项检查,探索形成“同部署、同检查、同研判、同报告、同整改”五同步模式。完成经责审、省同级审、上审下、招商引资专项检查、津补贴检查等各项工作,全力以赴做好审前准备、现场审计和审后整改工作,为后续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
6.加强普法宣传和队伍建设。以党纪学习教育、“12·4”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活动,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在区内宣贯上级过紧日子精神,制定区过紧日子若干举措,带头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全面提升部门对“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的预算管理基本原则及预算刚性约束的意识。入驻钱塘普法会客厅直播解读新修订的会计法,为遏制财务造假等会计违法行为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开展金融安全宣传进村社,切实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依托财金夜学机制和牵头组办的财政金融特训营,推进会计法、公司法、统计法等学习,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养硬、专业能力强、实践本领高的财政金融专业干部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推动政府法律顾问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2024年法律顾问审核修改各类政策、文件、合同60余件,接受重大事项法律咨询近20件次,助推我局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提高。如何发挥财会监督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的力度还不够,财会监督结果运用、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等方面未全面发挥。干部队伍的法律素养良莠不齐与工作任务量大之间的矛盾突出,部分人员执法能力不足,办理案件存在不规范不到位情况。主要原因是专业素养全面过硬不够,在知识水平的提升和新事物、新问题的发展速度上还存在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政治历练、专业训练、实践磨炼上有待进一步提高。相较于同属监督体系的纪委监督、人大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的重视度仍然较弱,进而导致财会监督对问题的跟踪整改落实和督促解决问题的约束力不够。同时财政执法领域专业化高,对财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1.全面提升法治思维。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教育引导全局干部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带动全局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营造法治财政建设的浓厚氛围。全面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重大决策专题学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在依法履职尽责上发挥导向作用。
2.落实依法决策机制。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切实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严格落实 “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行政决策均经过集体讨论决定。
3.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我局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法治问题,充分发挥好在财政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工作
1.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牢固树立“法治为基”理念,牢牢把握财政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坚持依法履行财政职能。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组合使用政策工具,放大政策组合效应,强化重点领域资金和政策支持,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规范化,把同样的钱花出更大成效,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贯彻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切实提升预算管理效能。推进阳光政采、金融服务多样性、普惠性、可及性,持续开展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类政策文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3.不断提升法治监督效能。强化财会监督,进一步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加强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等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的监督。优化财会监督方式方法,发现问题与推动整改一体推进,提高财会监督实效。推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巩固和深化审计整改成效。
4.持续加大财政普法力度。推进“八五”普法收官,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财政法治培训工作,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带动财政干部模范践行。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创新普法方式,持续开展财政法律法规与其他重要法律的宣传解读,推进有效普法。创新普法宣传模式,结合固定主题党日活动、财金夜学等机制,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教育氛围,进一步增强财政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