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24 09:14    信息来源:钱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法治钱塘建设的总体要求,全力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法治化水平。现将2024年度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突出成效

(一)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确保决策科学民主。严格执行《杭州市钱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相关流程;依法制订规范性文件,做好集体讨论、事前审查及规范发文。

(二)推进“大综合一体化”,确保监管执法规范。双随机任务信用规则应用率100%,双随机任务按时完成率100%,双随机掌上任务执法率100%,双随机任务跨部门监管率81.35%,双随机任务抽查事项覆盖率100%,双随机任务双随机检查占比98.74%。同时,积极探索医药港小镇产业园区“一支队伍管执法”,打造“嵌入式”园区执法联络站;完成白杨、义蓬街道差异化赋权执法事项调整,精准匹配基层治理需求;坚持“区统任务、街统执行”,通过数据匹配,整合全区检查计划,全年共统筹行政检查计划362条,组织多部门开展“综合查一次”任务208次,完成检查9095户次,减少企业干扰5053户次,“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实施率达到56.5%。

(三)建立健全法制法务制度,全面提升法治水平。选聘32名骨干执法队员、辅助执法队员担任我局法制员和辅助法制员,其中法制员中持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13人。另一方面,弥补民商事经济风险审查局限,聘请第三方单位审查我局对外签订的各类具体政策措施,其中各类经济合同334份,一是防范履约诉讼风险,二是审核涉企经济活动公平竞争,提高市场经营主体活跃度。

(四)强化规范化执法,确保零纠错零败诉。今年以来,我局办结案件2711件,其中,普通程序案件1306件,简易程序案件1405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市局、区司法局)全年备案报告13件。开展人行道贴单73420件。受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22件,行政诉讼案件2件,实现零纠错零败诉。

(五)建设标准化办案中心,打造集成式办案。我局建设完成江东办案中心并提升改造下沙案管中心,建设功能独立、明确的办公区、办案区和生活区三大区域,配备视频录入设备、案卷智能存储柜等硬件设备,在下沙案管中心推广远程案件办理支持系统等软件设备,为案件受理与分流,为办案询问监管与办案流程执行提供标准化、集成式管理。

(六)加强法制业务培训,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我局共组织跨部门法制业务培训4次,开展局内法制培训4次,召开9次法制例会。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开展进社区、进企业普法宣传32次,在各类媒体平台发表普法宣传文稿105篇和法制短视频5条,投稿信用宣传报道共8篇,组织开展了“文明养犬,你我同行”等普法宣传活动21次。

为更好营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环境,推进行政处罚信息修复工作,开展入企宣传信用修复流程方法主题活动,企业主动预约检查,执法队员入企为企业讲解政策。

(七)着力实施为企办实事,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专题学习《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二是委托法律顾问对我局各类招标文件、履约合同开展含不限履约风险、公平竞争等审查334件,出具公平竞争审查意见书1件;三是多措并举开展为企服务各项举措。全面落实三书同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和企业合规指导书同步送达);四是配合区司法局梳理编制《化工新材料产业领域企业合规指导清单》;五是全年共办理不予处罚案件355件,办结信用修复48件。

(八)着力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审批工作效率。一是完成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权力事项库“新版”行政许可事项的认领和初步维护工作,共认领各类审批事项13项;二是积极推动审批事项不断从“线下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向“网办”(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掌办”(浙里办)转变,实现“一网通办”100%,全年共办理各类审批事项1311件;三是创新推出预约式合规指导服务。开发上线“服务一事通”数字应用平台,根据当事人网上预约实行“企业吹哨•执法报道”,一次上门就对企业合规性进行全面“体检”。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协同有待提升。作为“大综改”牵头部门,牵头抓总、统筹协调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部分业务主管部门在行政检查中存在“亮码”检查不够规范,存在同一企业短期内多次接受不同部门的检查、“综合查一次”中部门联合检查率偏低等现象;在划转事项的案件移送中存在执法标准不一的问题,导致案件办理不畅,需进一步加强部门间沟通。

(二)执法提质有待深化。涉企信用修复率不高,2024年涉企信用修复率仅22.45%,为杭助企仍需提升,“信用+执法”有待进一步深化落实,需要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提醒与指导;“重惩戒轻教育”问题仍待破题,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待进一步推扩,虽然已全面实行“三书同达”,但是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域仍缺少针对企业的事前风险防控法务指引,要进一步梳理首违免罚、不予处罚事项清单,为企业提供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执法手段。

(三)执法宣传有待加强。一方面,我局现有的宣传手段不够丰富,模式相对单调,主要局限于公众号发布文章、线下面对面宣传等传统形式,未紧密结合群众广泛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对微信视频号、抖音、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利用不够。另一方面,我局执法宣传的辐射范围有限,宣传质效一般,微信公众号文章阅读量、转发量不算可观,鲜有“出圈爆款”,作品的趣味性和创新性有待提高,对全媒体时代网民喜好变化和新媒体传播规律把握不够深刻。

(四)行政复议发案量高且呈增长态势。我局2024年收到行政复议22件,同比增长46.7%,其中以人行道违停为主,共15件,占比约68.2%。我局行政复议答复处理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同时部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素质还亟待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理论学习,夯实法治建设基石。一是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法治建设有关会议及文件精神,主动接受、积极配合法治督查活动,并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二是做深做实“第一议题”制度,抓好“第一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今年累计开展“第一议题”党组成员学习35次,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4次、研讨13次,支部组织党员学习50余次。

(二)严格依法决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重大决策经充分协商集体讨论决定,2024年我局共计对2份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二是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防范法律风险等方面的作用,2024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35次。三是依法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报备率、规范率达100%。

(三)强化履职问责,加强行政权力监督。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保障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二是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保障,本部门行政执法证持证率达100%。三是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24年接处区人大代表建议主办件11件(均为A类件),会办件14件,闭会期间的主办件4件、会办件3件,市级人大建议会办件1件。区政协委员提案主办件2件,会办件6件,市级政协提案主办件1件,办理率满意率均为100%。

(四)推进法治宣传教育,落实普法工作责任。一是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2024年开展党政领导班子学法4次。二是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年度学习计划,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三是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以案释法、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2024年共编写最佳案例24篇。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组织领导有力。各科队、中心要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当成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提高认识,转变思路,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我们改进工作、推动发展的机遇和动力,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二)突出理论学习,强化真学实干。进一步强化理论学习,完善学习计划,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和党员轮训,通过“第一议题”、浙里干部之家、党员春训等多种方式让法治学习更系统。

(三)健全决策机制,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进一步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进一步加强各中队的规范化建设及各类设施规范使用,加强日常的交叉互查,用更高标准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通过建立案件法制审核、案件质量评判、重大案件会商、行政应诉应议、案卷归档管理等相关制度,全面提升综合行政执法的案件质量,充分展现“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成果,发挥法制保障中心的法治保障功能。力争实现法制质量考核优良等级,保持零复议撤销和零诉讼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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