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6 16:18    信息来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钱塘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办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办理情况的总体评价

推进审议意见细化量化、据实整改,是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质量,增强人大监督刚性和实效的重要要求。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审议意见办理工作,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的有关要求》,建立了“清单化+闭环化”的工作机制,规范了审议意见书的格式和内容,明确了交办、跟踪监督及评估环节的要求。今年以来,区人大常委会共交办审议意见16件,目前已收到审议意见反馈10件,剩余6件未到反馈期限,仍在办理过程中。除此之外,2023年年底交办的审议意见于今年反馈的共6件。经过认真评估,总体看,“一府一委两院”充分尊重人大的监督权,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的办理工作,相关负责区领导也多次牵头办理或批示督办,反馈报告能够对审议意见中的问题清单一一回应,多数问题都能够得到较好解决。

二、关于区政府两个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评估意见

(一)关于《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23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的评估意见

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并于6月17日发出审议意见。9月13日,预算工委收到审议意见反馈后对其进行认真评估,总的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议意见落实工作,主要领导专门作出批示,要求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并按时报送了《反馈报告》。相关部门逐条进行研究,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总体反馈质量较高,落点精准到位,整改举措扎实有力。一是突出问题导向,方法路径精准对路。本次审议意见针对国有资产管理提出了4个主要问题,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提出8个问题,并附了需重点关注问题7条。区政府对照形成20条反馈意见,针对问题清单制定了17条整改举措。其中对构建规划体系、自然资源清查、闲置土地利用等重点问题整改做了大量工作,有力推动了中心工作。二是突出过程导向,靶向发力精准施策。区政府在审议意见办理过程中多次与预算工委沟通对接,了解具体问题情况并深入对接相关意见建议,特别对事关钱塘长期发展问题多次探讨交流,如土地利用和耕地保护并举、土地供应和留用地开发、加强对资源保护执法宣传和教育等,不断推动问题有效解决。三是突出效果导向,工作机制完善长效。审议意见的办理着眼体现长效,区政府牵头构建一系列机制。例如飞地管理问题,与萧山区签订了《关于合作推进飞地有关事项的框架协议》,强化对飞地的征管和合作;再如低效用地问题,区政府拟定了《钱塘区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加快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实现空间配置效益再提高。

(二)关于《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钱塘区医疗保障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的评估意见

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钱塘区医疗保障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于6月28日向区政府发出审议意见,区政府收到审议意见后认真进行了研究处理,并于8月26日予以反馈。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收到区政府的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后,认真开展研究评估,并征求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见建议,总的认为区政府对该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重点突出、任务明确、推进有力,总体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一是思想重视,落实整改责任。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对问题清单认真研究、逐项分析,制定方案、分解任务,压实责任,推动整改。在办理过程中主动与社会建设工委对接沟通,报告工作进展。二是逐一对应,举措翔实有力。区政府提出的四方面12项具体举措,与常委会审议意见内容一一对应,是对审议意见认真研究后专门提出的落实措施,内容翔实,针对性强。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四个努力方向,也与常委会审议意见的总体要求相吻合。三是聚焦关键,着力补齐短板。在医保政策宣传上推出“医保政策宣传码”,疏通政策宣传细枝末端;在困难群体医疗救助方面健全主动发现、精准识别、梯次减负、保障兜底闭环管理机制;在医保监管方面做到关口前移,严格准入前置环节,开展协议定点准入申请机构现场评估。一揽子举措有效解决了医疗保障方面的关键短板。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书的有关要求》做好审议意见的形成工作,进一步提升执法检查及专题调研的工作质量,梳理出有代表性和针对性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观点鲜明、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形成交办清单后交予“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办理。同时,切实做好审议意见的跟踪落实和评估等工作,做好沟通对接,及时了解办理进度,并对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与问题清单和建议清单一一对照评估,实行“挂号”整改、“销号”落实,推动审议意见落到实处。

“一府一委两院”在收到审议意见书后,应当在3个月或者主任会议指定的时间内按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在审议意见办理过程中,要以审议意见交办清单为基础逐项研究明确具体的落实举措,认真推动工作整改落实,梳理形成研究处理情况清单,作为审议意见办理结果报告的附件一并上报,落实情况应与问题清单、建议清单一一对应。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在反馈前应当先行征求相关工委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个别问题暂时无法解决或办理落实上有困难的,应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原因。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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