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区建筑用胶粘剂、内墙涂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

发布日期:2024-09-11 11:42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官网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建筑用胶粘剂(水溶性聚乙烯醇建筑胶粘剂)及内墙涂料(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抽取同一产品2份,每份不少于2kg,一份为检验样品,一份为备用样品。如有配套辅材,应同时抽取辅材各2份,每份不少于1kg,一份为检验样品,一份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表1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低温稳定性(3次循环)

GB/T 9756-2018

2

对比率(白色和浅色)

GB/T 9756-2018

3

耐碱性(24h)

GB/T 9756-2018

4

耐洗刷性

GB/T 9756-2018

5

低温成膜性

GB/T 9756-2018

6

VOC含量

GB 18582-2020

7

甲醛含量

GB 18582-2020

8

苯系物总和含量

[限苯、甲苯、二甲苯(含乙苯)]

GB 18582-2020

9

总铅(Pb)含量

GB 18582-2020

10

可溶性重金属含量

GB 18582-2020

表2水溶性聚乙烯醇建筑胶粘剂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方法

1

外观

JC/T438-2019

2

不挥发物含量

JC/T438-2019

3

粘结强度

JC/T438-2019

4

pH值

JC/T438-2019

5

低温稳定性

JC/T438-2019

6

游离甲醛

GB 18583-2008

7

GB 18583-2008

8

甲苯+二甲苯

GB 18583-2008

9

总挥发性有机物

GB 18583-2008

执行其他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 18582-2020    建筑用墙面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9756-2018    合成树脂乳液内墙涂料

JC/T 438-2019    水溶性聚乙烯醇建筑胶粘剂

GB 18583-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现行有效的其他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该项目的实测值以及推荐性标准的标准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定。但应在检验报告中注明该项目的实测值以及推荐性标准的标准值。

3.3 综合结论判定

经检验,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被抽查产品为“不合格”。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明示质量要求,但不符合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判定被抽查产品为“所检项目符合明示质量要求,未达到××标准规定”。(注:××为具体标准名称)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明示质量要求,且符合本细则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判定被抽查产品为“所检项目符合本次监督抽查要求”。

4异议处理原则

复检时,应启动备样进行复检。

5 附则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没有变更则继续有效。执法抽检,可依据此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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