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沙街道关于明确应急消防管理站职责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23 09:17    信息来源:下沙街道   

各社区、安委会成员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2024年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攻坚提升行动方案》、杭州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杭州市基层应急消防治理体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应急消防管理站提质升级,强化履职尽责。经领导小组研究,现决定建立健全职责分工,具体如下:

一、应急消防管理站工作职责

(一)承担辖区内工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其他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职责;

(二)开展防火检查、消防宣传、消防安全管理以及区域性微型消防救援站的日常管理和建设;

(三)统筹协调辖区内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应急物资保障、应急救援工作;

(四)承担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部门依法委托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

二、应急消防管理站人员职责

(一)站长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内应急消防管理统筹协调工作,包括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数据汇总、信息报送、统一调度等工作;

2.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监督管理、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3.负责管理辖区综合应急救援队,统筹指导企业、社会等各类应急救援队伍;

4.负责应急消防管理站其他日常工作。

(二)副站长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内应急消防管理站的日常事务,负责应急消防管理工作的上情下达,负责与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对接及工作数据汇总报送;

2.协助站长做好应急消防管理站其他工作;

(三)其他工作人员主要职责

1.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监督管理、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2.编制本辖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消防安全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指导、监督检查各社区应急预案的制定、完善和实施;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

3.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辖区单位、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其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抄告相关单位并督促整改;按授权依法进行查处,或者及时上报安全生产和消防违法线索,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查处;

4.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宣传“五进”、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全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应急和消防体验馆建设等;

5.负责辖区内避灾安置场所的建设和使用管理工作,配备必要应急物资,受灾时及时转移安置受灾人员;

6.掌握辖区内单位、场所的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状况,适时开展消防专项治理;指导居委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开展群众性消防工作。

7.组织协调辖区内灾害救助工作,包括灾情报送、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分配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区下拨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8.推进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投诉举报工作,鼓励公众参与到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社会监督中。

9.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和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0.负责辖区内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前后基础设施、人身财产安全等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改工作。

11.制定辖区内消防规划,按时组织实施,加强公共基础消防设施管理。

12.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风险普查常普常新工作;

13.负责应急消防管理站其他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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