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405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02 14:34 信息来源:市规划资源局钱塘分局
施建华代表:
您在钱塘区第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要求延长工业企业土地使用证续期年限的建议》的建议已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我区集约利用土地和工业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的建议,我局非常重视,经研究讨论,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将工业企业续期年限可否统一调整为5年期限”的建议。
一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为解决企业工业用地出让年限到期问题,2020年我局制定并由区政府出台了符合我区实际的工业用地使用权续期政策。对符合续期条件的工业企业,续期年限最高原则上不超过20年;对不符合续期条件但属于特殊情形的工业企业实行短期续期政策,续期年限根据产业发展导向(鼓励类、允许类、限制类)结合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等级(A、B、C、D)分为3年、4年、5年。针对短期续期的项目,企业续期年限到期后仍可提出续期申请,如符合续期条件的,可继续使用该土地。
同时,为助推我区的高质量发展,积极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我区将全力支持工业用地续期项目再开发。2024年至2027年低效用地试点政策期间,对出让年限届满的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及产业导向的前提下,经批准实施再开发的,将给予续期年限20年,亩均效益评价A类标准的政策支持。
二、关于“减少企业续期的繁琐工作和不必要的损失”建议。
为优化工业用地使用权续期业务办件流程,我局已于2021年搭建“一窗受理”平台,续期办理实施“一窗受理”,规资、经信、街道、住建、环保等5个部门资料共享、串并联审核。同时,为减轻企业时间和财务成本,提高效率,对申请第二次以上续期工业企业,用地企业只需出具续期《承诺书》,可直接向我局提出续期申请,无需重复再行测绘。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代表提出的建议,在下一轮出让续期政策修订过程中针对续期年限、续期条件、续期流程等内容作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集约利用土地和工业企业发展的关心、支持和理解!欢迎继续为推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宝贵意见。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