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区政协一届四次会议第2404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6-05 16:44 信息来源:区委社会工作部
夏海琴委员:
您在钱塘区政协一届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完善基层矛调体系建设 助力社区单元和谐治理的建议》第24043号的提案收悉,提案由区委社会工作部、区司法局共同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健全完善矛调机制,构建协同治理网络的建议
(一)明确三级矛调体系。区委社会工作部扎实推进三级矛调体系建设。在阵地建设上,以区、街道、村(社区)三级社会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统筹区级资源,持续推进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完善,努力发挥三级社会治理中心作用,在力量配置上,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专业调解、行业调解、商事调解等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高效协同的多元调解体系,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街道”。在机制建设上,健全提升136机制,强化村(社区)发现、受理、初调作用,确保60%的矛盾纠纷化解在村(社区);强化街道汇聚、分析、流转作用,确保在村(社区)化解基础上,30%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街道;强化区收集、研判、化解作用,确保在村(社区)、街道化解基础上,10%左右的复杂矛盾纠纷在区级化解。
(二)扎实推进“三源治理”。坚持“一事一评”,逐项评估、分级分类,明确区、街道、村(社区)三级及事权单位责任。加强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和区信访局等部门的联动协作,定期会商研判,实时更新、调整矛盾纠纷的分级、分类标准和数据库。建立完善“红黄绿”三色管理机制,对红色未化解的进行重点盯办,对黄色已化解但事未结的仍持续关注,对绿色案结事了的入库留底。拓宽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渠道,扎实推进诉源、警源、访源“三源治理”。
二、关于建强基础调解队伍,发展多元解纷力量的建议
(一)加强调解员业务培训。在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方面,区司法局已牵头建立分级分类培训制度,即由区司法局统筹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和各级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的年度培训;各街道负责辖区内专职、兼职人民调解员的日常培训。通过理论学习、案例探讨、法庭旁听和实战演练等多种培训方式提升调解员法治素养和调解技能。2024年,区司法局已将全区人民调解培训工作纳入工作日程,计划在8月底前完成区、街两级培训。
(二)充实村社调解辅助力量。进一步宣传大调解工作格局、增强调解工作技能、提升调解工作质效。钱塘区通过构建136矛盾调解体系,形成多元化调解模式,下一步将挖掘各街道特色,指导基层成立更多品牌的民办非企业专业调解机构,例如河庄街道的“‘河’解会”、义蓬街道“裘柏荣调解工作室”、新湾街道“湾嫂议事厅”和前进街道“老支书工作室”等。推动市场化律师调解服务,让律师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和解决民事纠纷中发挥更大作用。由街道社会治理中心统一签约,目前,该类律师服务机构全区共有15个(法院5个,街道10个),对有条件的街道、社区,下一步将继续加强市场化律师调解服务的力量。
三、关于优化数字管理平台,统一工作操作机制的建议
理顺指挥体系、系统资源整合、强化预警预测为切入口,展现改革攻坚的效力,推进线上线下的整体跃升。建立一般事件统一流转处置机制。统筹区级既有系统应用和社会治理事件,能接尽接“钱塘智治”平台,建立系统贯通路径和标准、任务流转和处置闭环体系。建立多跨事项协同联动处置机制。针对高频多跨事项,以“一件事”集成为抓手,探索建立区社会治理中心与部门、街道多跨事项会商和联动处置机制,提升疑难多跨事件处置效率。
四、关于激发调解主观动能,强化制度体系保障的建议
(一)关于完善激励机制的建议。现已形成“待遇+荣誉”激励机制,一方面,我区已制定并实施《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该办法借鉴了萧山、余杭等兄弟区县先进做法,科学划分案件类型并分类制定补贴标准,在调动人民调解员调解积极性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该实施办法根据调解案件难易程度和工作量,将调解案件分为口头简单纠纷、书面简单纠纷、一般纠纷、比较疑难纠纷和重大疑难纠纷五类,补贴标准在30-1000元不等。近三年以来,全区已发放人民调解“以奖代补”115.61万元。另一方面,积极参与和开展金牌调解员等选树活动。
(二)关于改善奖励前置的建议。基于工作留痕与审计需要,目前我区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发放的前提是纠纷案结事了和调解工作平台规范登记两个条件。为方便人民调解员,在操作上已做到在规范前提下的相对简化。另外,针对矛盾较小难以签署调解协议的情况,我区《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专门制定了口头调解补贴类型和补贴标准,对能够即时履行的简单民事纠纷,以口头调解结案并登记在册的,按30元/件给予奖励。
中共杭州市钱塘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