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分配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0 14:44 信息来源:综合审批科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建〔2020〕4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资环〔2023〕66号)和《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资环〔2024〕18号)规定,结合钱塘区实际,现对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按项目进行分配(详见附件)。
请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使用专项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附件:钱塘区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表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
2024年6月5日
附件:
钱塘区2024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划数 (万元) |
1 | 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淘汰 | 177 |
2 | 化工园区突发水污染事件多级防控体系建设 | 265 |
3 | 高位瞭望数字化能力建设 | 35 |
4 | 宁静小区和宁静公园建设 | 170 |
5 | 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分 | 23.5 |
6 | 经济技术开发区 VOCs 空气站新建项目 | 190.5 |
7 | 小微空气站建设运维项目 | 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