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区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公示

发布日期:2024-06-12 14:51     信息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  访问次数:

事项概况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 号)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浙自然资厅函〔2023〕270 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构建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钱塘区组织实施辖区范围内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编制《钱塘区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成果》草案。

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建立政府公示价格体系,可以显化我区园地林地草地资源资产质量和价值,直接服务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资产清查核算等工作,有助于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向数量、质量与生态管护并重转变。同时,积极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分等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能够为今后园地林地草地流转等有偿使用状况下的使用权价格评估奠定基础,保障农民权益。

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各利益相关群体对该重大决策的意见和建议,特进行公示,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1.该决策对当地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

2.该决策对居民个人或家庭自身利益的影响;

3.该决策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4.公众对该决策实施的态度;

5.公众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6.非社会风险方面的相关内容不在本次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内。

公示期限

自公示发布起7天。

四、公示说明

1.公众对本决策有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建议或意见,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向评估主体、评估实施单位提出。

2.公示期间,评估主体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和咨询服务。

五、联系方式

1.评估主体: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方式:89535797

2.评估实施单位:杭州金麦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邮箱:110402651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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