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企业,“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开始申报啦,这份申报攻略请收好!
发布日期:2024-05-23 15:21 信息来源: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度“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申报已经开始了,对于申报成功企业可以提升企业形象,增加交易机会,争取政府扶持,助力积分落户,规范内部管理等获益多多。下面让我们来具体了解一下怎么申报“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
一、申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自愿申报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企业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1.2021 年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续展)。
2.符合《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的企业。
二、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7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公示工作程序包括企业申报、区县推荐、现场评估、确认公示等环节。
(一)企业申报
申报企业即日起到7月31日登录“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网上申报系统”自主申报,填报各项信息并上传各项资料,完成申报工作。
企业通过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其中第 1-7 项必交。申报材料以附件形式上传,应为原件的扫描件,PDF 格式,页面清晰。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申报表》(附件2);
2.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评估表(附件3、4);
3.《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创建实施报告》;内容需包含企业基本情况(企业管理层情况、企业财务状况、近年来的经营管理情况、企业发展前景等);企业信用管理建设情况(企业信用管理的内在需求分析、制度建设、企业客户管理、合同管理、应收账款管理、信息化管理系统应用、企业对外信用形象、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等情况);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2021 年-2023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企业信用管理相关制度;
6.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贷信用情况的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复印件;
7.企业信用管理人员授权文件及参加诚信管理体系培训情况资料;
8.企业获得市场监管部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专利示范企业、政府质量奖、浙江制造等相关荣誉,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红名单荣誉相关材料复印件;
9.企业法定代表人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证明复印件;
10.企业取得第三方认证机构《企业诚信管理体系》(GB/T31950)、《企业信用评价指标》(GB/T 23794)认证证书。
(二)区县推荐
1.企业住所地区、县(市)局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进行核实,对企业是否存在不良信用信息进行核实。
2.经核实符合申报条件的,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在“申报系统”中予以推荐。
(三)现场评估
1.评估机构。市局采用招标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机构对申报企业进行评估(以下简称评估机构)。
2.评估规则。评估按照《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评估表》,对企业进行符合性核查,并进行评估打分。
3.评估程序。评估机构制定评估计划,组建评估小组(每组不少于 2 人),提前3个工作日将评估通知发送至相关企业和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评估现场出具结果,交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
新申报企业和续展企业须进行现场评估,部分续展企业的现场评估可实施直通车方式。
(四)确认公示
1.市局对符合申报条件、最终评估得分≥75 分,2021年以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杭州等公示平台无不良信用信息或公示不良信用信息已修复的企业列为拟公示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名单。
2.市局将拟公示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名单向税务、人民银行、环保、人社部门征求意见,通过市局官网向社会公众公示征求意见(官网公示征求意求时间 7 天)。对各部门以及社会公众反映的问题,由市市场监管局进行调查核实。
3.市市场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召开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联席工作会议,根据评估情况、征求意见情况对拟公示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名单进行审查,确定公示名单。
4.向社会公示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名单。
四、申报要求
各申报企业应当主动对照信用管理的标准与评价体系等开展自我评估。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全面体现本单位信用管理工作内容与实效,各项数据信息应当准确无误。
五、其他事项
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公示活动,全程采用电子化形式。公示活动不向申报企业收取资料费、审评费等任何费用,也不委托其他单位向申报企业收取资料费、审评费等任何费用。
如有其他不明事项可联系区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科,电话0571-82989657
附件:
附件1:关于印发杭州市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培育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