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405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4-24 14:04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

倪卫星代表:

    在钱塘区一届人大第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开展重大项目周边零星农户征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现项目迁主体划分为省、市、区和街道四类,迁补偿资金一般按项目主体分类各自保障。省、市多为重点项目,由省、市项目主体统一明确搬迁实施范围、迁数量及资金保障,由区政府委托所在街道作为迁实施主体。区、街道项目搬迁,由区政府明确搬迁实施范围、搬迁数量及资金保障,所在街道作为搬迁实施主体。

项目搬迁范围的确定在征求相关部门及街道的意见后,区政府根据项目要求、资金保障、群众需求、平稳推进等因素后确定搬迁范围

您提出的建议对平稳推进项目搬迁及打造美丽乡村建设非常重要,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具体落实如下:

一是调研并听取村级意见建议。项目搬迁确定前,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所在街道对项目搬迁村进行调研并听取意见建议,更加全面掌握群众诉求,合理平衡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二是积极响应群众诉求。按照有利于资金使用绩效、有利于项目推进建设、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村庄整体布局和土地规划利用的总体要求,因项目建设影响施工、周边农户日照和农户生产生活的房屋,区住建局将联合街道积极主动向区政府提出意见,争取列入搬迁范围。

感谢钱塘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杭州市钱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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