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杭州市**学校“8·24”一般触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08 10:52    信息来源:区应急管理局

**区人民政府:

202282416杭州市**区**街道杭州市**附属学校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30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安委办20214号)有关要求,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开展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过程

2023113,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单位组成杭州市**区杭州市**附属学校“8·24”一般触电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评估组对照杭州市**区**附属学校“8·24”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明确的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要求,采取了资料审查、座谈询问、走访核查等方式,以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工作情况、行政处罚及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等方面为重点,开展了评估工作,形成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杭州市**附属学校主要开展了以下整改工作:一是深刻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多次召开行政会议,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反思不足不当之处,加强学校管理的安全风险意识。二是加强日常工作的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再次健全校园安全管理机构及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常态化隐患排查,突出校园重点区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充分使用校园信息智慧管理系统,将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反馈解决。三是完善校园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完善物业管理制度及电工作业安全制度,建立如“A级食堂6常管理法”一样的规范操作程序,建立实施电工等危险工种的规范操作程序。四是加强与大物业公司合作,确保规范管理及后续事情平稳处理。物业公司统一外派水电工到学校工作,专业的事情要有专业的人或单位来做,确保培训、用工、施工规范化。

(二)区教育局,主要开展以下整改工作:一是根据上级相关校园安全管理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区教育局于2023年3月13日印发《杭州市**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职责管理规定》(**教〔2023〕11号)、《杭州市**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教〔2023〕12号)、《杭州市**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教〔2023〕13号)和《杭州市**区2023年校园安全工作补充意见》(**教〔2023〕14号)。二是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暑托班、暑期校园工程施工等安全管理,区教育局于2023年7月24日下发《安全工作提示》(第14号),要求落实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落实在校学生管理和暑期工程管理等安全工作。三是按照校内校外统筹、部门地方联动工作原则,推动各中小学、幼儿园落实责任,全面排查整治教育系统问题隐患,全力维护**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中共杭州市**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于2023年9月13日印发《杭州市**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专项工作方案》(**委教〔2023〕2号)和《中共杭州市**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守护学生生命安全的意见》(**委教〔2023〕3号)。四是区教育局深刻汲取“8·24”事故教训,牢牢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意识,强化第一责任人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深刻认识安全隐患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平安**”创建部署要求上来,区教育局于2023年10月24日形成《**区教育局关于“8·24事故”暨平安校园创建存在漏洞的整改报告》。

事故有关单位、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对有关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李**,电工、兼职人员。

处理建议:安全意识淡薄,在未进行断电的情况下,进行插线板线路改造和接线工作,违反电力作业相关规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落实情况:鉴于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不予追究责任

2.胡**,杭州市**附属学校副校长,主管学校安全生产工作

处理建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未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电力安装维修作业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消除临时用工管理不严、违规作业的事故隐患,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2023年3月3日,**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急罚决〔2023〕第000004号),罚款人民币壹拾叁万叁仟肆佰玖拾壹元捌角伍分整(¥133,491.85)。胡**于2023年3月15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账户

3.付**,杭州市**学校发展中心主任,负责本校安全生产具体工作

处理建议:未组织或参与制定本单位的电力安装维修作业规章制度,对汪**等临时电力安装维修人员的作业情况安全检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和制止相关人员违规作业的事故隐患,履行职责不到位,对事故负有管理责任,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2023年3月3日,**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付**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急罚决〔2023〕第000005号),罚款人民币伍万壹仟零叁元捌角肆分整(¥51,003.84)。付**于2023年3月13将罚款缴纳至指定银行账户

(二)对有关单位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4.杭州市**学校

处理建议:未制定本单位的电力安装维修作业规章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实不到位,临时用工安全监管不严,未及时发现和制止汪**等临时电力安装维修人员带电作业的危险行为,未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负有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之规定,建议由应急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2023年3月2日,**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杭州市**学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应急罚〔2023〕事01号),对该单位罚款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杭州市**学校已对处罚结果按规定处置完成。

四、总体评估意见

事故评估组通过深入事故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事故责任追究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事故相关单位均针对事故调查报告相关要求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按要求落实到位,严肃处理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能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从8·24一般触电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组认为杭州市**学校因事故受到相关处理,能认真吸取此次事故教训,基本落实了《杭州市**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杭州市**区杭州市**学校“8·24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有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各项要求

   特此报告。

 

杭州市**区杭州市**学校

8·24一般触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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