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就业见习政策扩大见习对象范围,1.5万个就业见习岗位等你来!

发布日期:2024-03-22 15:43    信息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近日,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实施“春雨计划”的意见》,“春雨计划”将就业见习对象扩大到全国高校毕业学年在校学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打破户籍和学校地域限制,面向更多青年开放见习政策,助力乐业杭州。

当前,杭州已有一批与本市经济发展方向和产业功能定位相匹配的就业见习基地,海康威视、娃哈哈、杭港地铁、迪安生物等1461家企事业单位都成为见习基地大家庭的一员,每年可提供见习岗位3万余个。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就业见习?

1.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大学生;

2.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3.全国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级工、技师培养阶段毕业学年学生;

4.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经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5.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取得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全日制技工院校毕业生;

6.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7.16-24岁的在杭登记失业人员。

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见习基地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杭州市就业见习基地每半年认定一次,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上半年批次为4月30日,下半年批次为10月31日,分别于每年的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发文公布。

1.事业单位:杭州市内,在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2.企业和其他单位:

(1)杭州市内,注册成立3年以上;

(2)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管理类或技术类见习岗位,年度提供见习岗位人数不超过单位在杭参保员工总数的30%,且不少于5个,列入专精特新名单的企业除外;

(3)有专设的人力资源管理机构,能有效开展见习管理,近一年内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理处罚的记录,企业征信等级为非严重失信以上;

(4)有完善的见习计划和考核制度;

(5)具备一定的带教师资力量,带教老师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和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带教比例不超过1:5;

(6)上述(1)、(2)、(3)项对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作限制。

三、如何申请认定为见习基地?

市区符合条件的单位可登录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大厅”提交申请。经市人力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发文认定为杭州市就业见习基地并向社会公布。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符合条件的单位向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经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发文认定并向社会公布。

四、参与方式

如果您想参加就业见习,可登录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杭州就业创业服务大厅”栏目,选择个人用户登录并使用支付宝扫码登录。

如果您想提前了解就业见习岗位,可直接登录见习训练——首页查看详情,直接与意向企业联系(咨询电话见岗位表),双向选择成功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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