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关于钱塘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2-27 14:23    信息来源:区府办

2023年钱塘区法治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重点攻坚、规范固本、实干提质,各项工作进步显著。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主动担当,稳步提升政府依法履职能力。完成首个省级新区地方性法规《杭州钱塘新区条例》立法工作。遴选10名法律专家组建法律顾问团。全年区政府组织会前学法7次,参与制订国家标准5项、市级地方标准1项。

(二)探索创新,有效激发法治化营商环境活力。建成投用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获国家、省、市领导调研肯定。启用金融纠纷协同治理中心,化解金融机构小额债权1.07亿元。全省首推生物医药产业合规体系。

(三)精准施策,深入发挥行政决策法治魄力。成立区合法性审查中心,制定《钱塘区政府合法性审查目录清单》,审查规范性文件32件,审查各类招商合同228件,提出各类审查意见932条。公开区级重大决策目录事项3项。

(四)有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效力。深化推进“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推进6个新划转领域首案覆盖,18个执法事项首案突破。深化“放管服”改革,双随机检查率79.28%,掌上执法率100%。

(五)强化保障,全面扩能行政争议化解实力。成立区行政赔偿和追偿委员会,设立行政复议“5S”助企工作站,“两高一低”整治成效显著。一审行政诉讼败诉2件,败诉率2.47%,全市第二;一审诉讼调撤率40.47%,全市第五;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

(六)释放动能,充分挖掘公共法律服务潜力。组建“律企同行”法律服务团队,法治体检民营企业352家,为企业解决问题806个。举办首届“钱潮杯”高校法治辩论赛,打造“钱塘普法会客厅”。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267件,市域通办率100%。

(七)聚焦基层,持续展现依法治理标杆魅力。建立基层网格参与司法“直通车”,实现“非接触式”执法。区法院“案款一件事”改革获评浙江2023年第一批“数字法治好应用”。

(八)专项突破,凝聚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合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制发执法监督通知书6份。选聘法治监督员15名,确定执法监督联系点5处。全区执法证持证率达83.8%。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个别单位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待加强。个别执法单位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规范、重点领域执法问题突出,被上级督查整改,暴露出法治能力不高等问题。

(二)行政争议发案量居高不下。今年我区一审行政诉讼发案量同比增长17.5%,高于全市平均水平。部分单位在作出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行政行为前,未提前做好风险研判。

(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需进一步强化。法治工作宣传力度、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与群众的预期和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全区整体普法氛围不够浓厚。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拓展党委统筹推进广度。组织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区委常委会、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2022年法治政府报告。

(二)提升干部法治素养深度。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研究制定习近平法治思想“八进”方案,持续提升领导干部懂法用法能力。

(三)强化法治督查巡查力度。召开钱塘区府院府检联席会议,通报“两高一低”数据,加强败诉预警风险协调处置。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认清新形势,压实主体责任抓统筹。加强对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落实情况督察。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为契机,对照创建指标,扎实推进重点领域迭代升级。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最佳实践”培育,形成一批具有钱塘辨识度的法治成果。

(二)适应新常态,完善法制审查固根基。严格落实《钱塘区重大行政决策源头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深化重大决策目录化管理,完善专家论证等机制,有效提升规范化水平。全力推进合法性审查中心实体化运作。深入推进街道合法性审查标准化建设。

(三)抓住新机遇,聚力增值化改革谋发展。持续迭代涉企增值化法治服务体系。推动生物医药产业合规指引扩面升级,建立产业发展涉法问题快速响应机制,构建涉企法治服务工作闭环。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提升涉外法治服务能力。

(四)展现新作为,化解行政争议促稳定。持续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积极发挥类案指引作用,制定高风险执法领域操作流程。加快推动“一府两院”联动。全面推进行政复议“5S”助企工作站延伸,主动帮助企业解决行政争议。

(五)破解新难题,规范行政执法求实效。优化执法监管“一件事”,全面落实行政行为码推广应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述民评”活动,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提升政策发布解读专业化水平。

(六)把握新要求,做强公共法律暖民心。建立高效协同的“多元联调”大调解工作机制。打响“高校普法联盟”品牌。同步推进街道法治化综合改革与司法所综合改革,着力打造“枫桥式”司法所。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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