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进街道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发布日期:2024-01-22 11:30 信息来源:前进街道
一、应急状态的界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界定的: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中,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自然因素引起一般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由街道应急消防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相关成员单位等构成。
三、预防预警及信息报告
(一)预测预警
依托辖区视频监控系统、四个平台一张网等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依靠社区网格员等组成监控队伍获取生产安全预警信息。
应急消防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报告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分析研判预警等级,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或街道安委会)对外发布,根据预警等级开展联动处置和应急响应。
(二)信息报告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街道值班室、安委办报告,街道安委办应立即向上级应急管理局报告。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及简要情况等。
四、应急响应
(一)企业自救。事故单位在各类应急救援队伍未到达现场前,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抢险救援,并协助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二)政府救援。各应急救援队伍按照“135快速救援圈”(1分钟接警、3分钟出动、5分钟启动处置)要求,”快速反应应急救援机制到达现场后,立即开展应急救援,实施伤员转移和救治,人员疏散和逃生;统一调配辖区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展开抢险和抢修;实施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维护现场及周边区域治安秩序等;发生危化品事故时,现场环境监测,做好灭火防爆,泄漏处理,做好个人防护,防范人员中毒、窒息,严防事故扩大;事态扩大时,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请求支援。
五、信息发布
事故信息统一由街道应急消防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区应急管理局及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上报要求及对外信息的发布按《关于进一步加强紧急信息报送和提高信息发布质量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应急响应结束后,善后处理组及时了解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会同事故单位、保险公司等开展善后赔偿工作;及时清理现场、征用物资补偿等,及时收集污染物,修复、更新受损设备设施,尽快恢复生产秩序。
(二)事故调查。街道安委会及办公室应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事故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