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9 14:39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结合钱塘区工作实际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qiantang.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571-89535153;地址:杭州市钱塘区青六北路499号;邮编:31122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本年度,我办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08条,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政策解读10余件。新上线“优化营商环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教育-学校信息”“法定主动公开目录”等专题专栏。持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公开力度,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我办受理申请件共36件,33件按照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及时、规范答复,3件结转至下一年度。未产生行政复议被纠错和行政败诉等情形。工作中遵循“便民”原则,以电话、网络等多种渠道最大限度为申请人提供咨询指导等服务,保障公众知情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办以“三审三校”制度为前提,明确责任主体,优化审核流程。及时归集整理规范性文件、更新各单位咨询电话及单位地址,便于群众咨询及获取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线上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规范网站信息发布、专栏建设工作,及时优化调整专题专栏。对网站日常更新进行规范化管理,形成月度检查通报机制,保证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的权威声音。

(五)监督保障

根据《条例》,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管理力度,一是做好业务培训、考核工作,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按月开展政务公开“回头看”工作,通报排查结果、纳入年度考核,增强各公开单位主动公开意识。二是拓宽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的社会监督、社会评议,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好各类公开工作。2023年我办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0

3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5

1

0

0

0

0

3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0

1

0

0

0

0

3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2

1

0

0

0

0

3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过去一年,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办在思想认识上更重视、在体制机制上更健全、在人员力量更加强、在业务能力上更专业,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一是基层“两化”工作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策解读的渠道有待拓宽。

下一步我办将从三个方面进行提升:一是加强基层“两化”栏目信息排查,督促承担基层“两化”栏目更新的有关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求各单位立查立改。二是积极探索其他群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拓宽解读渠道,为政策落地提供有力宣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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