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8 16:31    信息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钱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关于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要求,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走深走实。本年度,我局共在官网主动公开信息12条,主要涵盖政策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财政预算等领域。截至目前,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和投诉。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我局多次召开会议专题讨论,安排部署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账号管理、保密审查、文件发布等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定期更新组织机构信息、政策文件解读图文、部门年度预决算等内容,有效促进政民互动。同时在“钱塘发布”开辟双拥工作专栏,刊发各类红色新闻报道达300余篇,实时公开发布我局最新的工作动态,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五)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经办人发起、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签批,确保信息发布合规有据。成立钱塘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考核通报制度,明确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单位公开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及社会评议。

2023年我局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依法主动公开意识需进一步增强,相关人员对公开事项准确理解、依法办理、规范操作的能力仍需提高;二是部分栏目的内容较少更新频率不高;三是行政规范性文件解读的丰富性和有效性还不够,形式以文字解读为主,较为单一。

针对上述问题,2023年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继续提高认识,加强有关政策法规的学习;二是严格执行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常态化开展;三是丰富政策解读方式,运用图解、重点提炼等形式,提高政策解读的实用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