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区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8 11:25    信息来源:区审计局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根据要求编制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一)主动公开

主动发布5件审计项目的审前公告,3件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主动公开钱塘区审计局、钱塘区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服务中心的2023年度部门预算和2022年部门决算等重要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件,受理的申请件均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无因我局自身原因引起的败诉或被纠错等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

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并按要求落实信息发布及相关问题整改。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流程,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压实内部管理责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公开主体,以“钱塘发布”微信公众号为主要新媒体平台,积极主动及时公开工作动态等相关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度、透明度,提升人民群众的参与度、认知度。

(五)监督保障

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安排专人负责相关工作,并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政务公开工作内容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并不断深化考核结果运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社会评议,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做到积极整改、督促落实。

2023年,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公开意识有待增强,二是业务能力有待提升。

2024年我局将认真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积极做好各类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围绕重点审计监督项目,及时公开相关审计结果。二是主动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积极参加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论培训、业务培训,及时总结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做法和宝贵经验,将政务公开工作做深做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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