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区社会发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7 10:05    信息来源:办公室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截至12月31日,在区政府官网上主动公开条目445项。同时,为扩大政务信息公开普及度,提高社会公众关注度和参与度,我局充分利用网站、微信等互联网方式进行政务公开宣传,通过“社发宣传”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362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截至12月31日,我局2023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理。以上2件申请件经我局主动与申请人联系,通过积极沟通,申请人已主动撤件。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按照有关规定,本年度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度区社会发展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政策,及时公开部门文件、年度预决算、补贴发放等有关工作信息,不断完善社会事务领域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梳理完善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渠道和载体、公开主体和对象、公开层级、公开方式等内容。截至 12月底,调整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公共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标准目录六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用好区级政务公开工作平台,依托钱塘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本单位政府信息和政务信息。同时,不断强化新媒体内容运营力量,持续规范优化微信公众号的内容发布,及时发布文化、旅游、民政、体育日常工作,2023年通过“社发宣传”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 362 篇。

(五)监督保障

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科室评优评先考核依据。对重大事项和重要文件出台开展社会评议和调研,采纳社会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积极参加各类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按要求形成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对于政务公开科通报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反馈,并做好日常的信息维护工作。

2023年度我局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引发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夯实信息公开基础,满足社会群众对获取民生保障相关信息的需求。但与新形势下政务公开要求还有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全面。虽然对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进行梳理和完善,但是在公开过程中,部分工作内容把握还不够精准,下一步要针对标准化目录内容进行定期核实和更新。

二是政务公开的形式有待创新。目前信息公开渠道较为单一,仅借助于区级政务平台以及局微信公众号,还需要进一步抓好政务公开阵地建设,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加强群众互动沟通,及时回应群众需求和关切。

三是监督考核机制有待完善。对于负责政务公开人员的培训需要进一步加强,强化专岗专职,将职责落实到具体科室和具体个人,明确分管领导监督和责任制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