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区商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17 10:05    信息来源:办公室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杭州市钱塘区商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编制本报告。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可从钱塘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下载。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在门户网站共发布77条信息,其中部门政务公开信息18条,“六稳”“六保”专题专栏公开信息51条,政策进万企两稳一促中公开信息8条。“钱塘汇商”微信公众号全年推送信息112条,新增粉丝约2000名,有效扩大信息公开影响力。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无因我局自身原因引起的败诉或被纠错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对门户网站、新媒体信息发布落实初审、审核、审发的公开信息“三审”制度,及时更新信息动态,提升信息发布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落实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其他公开形式为辅的模式。做好专栏建设规范化、信息审核严格、日常监测细致化等措施。用好微信公众号钱塘汇商的新媒体宣传渠道加强与融媒体中心等平台的合作,提高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

加大监督力度。规范信息公开机制,定期开展自查工作,针对问题及时整改,并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考核体系,以促进政务公开的优质化、高效化。

加强外部监督。健全完善政务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积极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2023年度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群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信息公开的精度和广度不够,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有待提升。

今后,我局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提高工作质量,确保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提高政务公开质量,在保证数量的基础上提升质量,不断丰富展现形式,提高政策解读深度。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力度,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素质和对工作的重视程度,做到网站日常维护及时有效,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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