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区一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09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7-07 16:59 信息来源:区商务局 信息作者:
王勤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后疫情时代进一步优化区内地摊经济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代表的建议,无论是地摊经济,还是夜间经济,自古就有市场所需,人性所求,最接地气,最接市场,最具烟火气,前者自发形成、聚而成市,到车水马龙、接踵摩肩,自成一体,现代经济环境下只需管理好即可成为夜间经济的组成部分。地摊经济与夜间经济融合在一起,是社会对于百姓需求的全息化形态尽现。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相关原理探讨解析
“夜间经济”仿佛一夜之间成为了当下最时髦的概念。夜间经济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不容小觑。从世界范围来看,2017年,伦敦市夜间经济收入达263亿英镑,预计到2030年将达到300亿英镑;2015年,夜间经济为旧金山提供了60亿美元的营业额;2018年,首尔开办“夜猫子夜市”之后共计接待了近430万人次,总销售额达到117亿韩元。此外,夜间经济的发展能为城市增加大量就业岗位。伦敦将发展夜间经济纳入城市发展战略以来,夜间经济为其提供了130万个就业岗位。
北京、上海、广州、天津、重庆、南京等城市包括杭州均相继出台促进夜间经济发展的相关举措,而且这种势头由一二线城市逐渐向三四线城市辐射。我国60%的消费发生在夜间,大型商场每天18时至22时的销售额占比超过全天的一半。可以说,夜间是消费的“黄金时段”。夜经济的发展历程从计划经济时代的“国营夜市”到市场经济大潮涌动催生的个体户小商贩集聚的“夜市”,再到大型“商圈”的出现,以及当下各地政府倡导的“夜间经济聚集区”(中国夜间经济3.0版本),夜间经济是中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繁荣的一面镜子。同时,我们也发现现阶段我国夜间消费中餐饮服务、购物零售供给比例较高,文艺演出、博物馆展览、经典游览等优质项目供给不足或发展单一,人们对于更高层次的夜间消费需求尚得不到满足。因此,我国在现阶段提出发展业态多元、体验丰富的夜间经济,是顺应人们对于精神文化追求之举,也是适应当前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内在选择。早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提出要活跃夜间商业和市场。这一顶层设计出台是对中国夜间经济发展历史与现实的考量,也将进一步激发发展夜间经济的有利要素和巨大潜力。
发展夜间经济也是推动城市升级、提升城市管理的重要动力。以发展夜间经济为契机,倒逼我国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成效初见,发展夜间经济正在对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和管理方式的变革产生重要影响。从推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再到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发展夜间经济是必然选择,也是必由之路。
2022年6月浙江出台《关于积极发挥暑期效应加快释放消费活力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鼓励各地打造特色鲜明、业态多元、亮丽美观的地标性夜间经济生活集聚区,支持夜食、夜购、夜游、夜娱、夜健身等夜间经济。《关于建设国际新型消费中心暨打造“不夜天堂、璀璨杭州”的若干政策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后,拟于2023年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其目的也在于大力发展夜间经济,鼓励市场主体举办促消费活动,引进新型消费企业主体。预计随着政府对夜间经济扶持力度加大、夜间消费场所的服务市场增加等,夜间经济发展规模将呈现爆发式增长。
二、钱塘区的总体做法
(一)积极联动优化
区政府组织区商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属地街道等相关部门进行研究讨论,结合钱塘区实际,拟定出台《钱塘区加大对商圈、商业街区外摆经营活动支持力度的指导意见(暂定)》和《举办经济集结区经营活动备案办事指南》等相关文件。
(二)认真抓好落实
自指导意见发布后,第一时间在钱塘发布进行广泛宣传,针对区内的商圈和商业街区做好工作指导,帮助协调各职能部门做好服务保障,同时指导属地街道做好日常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工作;结合实际,优化周边道路停车泊位,提升公共自行车服务质量,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合理施划非机动车停车泊位,设置外卖小哥专属停车区域,为商户、消费者、外卖小哥取餐停车提供便利。
(三)放宽审批限制
允许在保障周边环境规范有序的前提下,结合区域实际适度放宽业态和设置时间审批限制。压缩办结时限,精简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四)坚持柔性执法
相关执法部门主要负责经营时发生的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城市管理等执法任务。结合地摊经济的特点,旨在深化柔性执法,对食品安全、产品质量领域的违法行为,如果存在违法时间短、销售金额少、危害后果不大等轻微情节时可以适用不予处罚或减轻处罚,对相关经营活动采取审慎包容监管,让执法更有“温度”。落实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原则,对于经营活动的轻微违法行为,以宣传劝导为主、自主整改为主,对及时整改到位的,原则上不实施处罚。同时加强行政指导和教育。为这些经营者提供更宽松的制度环境,督促其合法合规经营。
(五)灵活开展相关活动
“钱塘造嗨购节”大型主题促消费活动,吾角商业中心“闲来wu市”、大江东宝龙广场“区区小市”等彰显区域特色与活力的市集陆续开市,活动的业态场景等都在逐步完善丰富,接下来,我们已在新湾打造新的夜市消费场景,同时结合钱塘首届文化节5月19日的亮相,做活晚间的汽车产业链营销、结合钱塘区大学生举办特色鲜明、富有趣味的音乐节等活动。
三、细节问题答复意见
(一)针对关于建议中有关摊贩证照办理事项
1.流动摊贩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也无需办理营业执照。因为办理营业执照需要合法、固定的室内经营场所,流动摊贩明显不能符合上述要求,但流动摊贩可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场所和时间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商业街区外摆的夜市相关摊贩在承诺诚信保质经营前提下,均无需办理各自的营业执照。2.食品摊贩可以申领登记卡。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行规定”。目前浙江省有关摊贩的地方立法有《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该《规定》第八条规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进行登记,对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发放登记证,对食品摊贩发放登记卡。实施登记,发放登记证、登记卡,不得收取费用”。已经明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摊贩发放登记卡,故食品摊贩在政府指定场所从事食品摊贩经营的,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摊贩登记卡》。3.无需取得许可的摊贩办证办照无法定依据。根据《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另行规定”。浙江省尚未出台《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的管理办法》,对无需取得许可的摊贩办证办照无法定依据。
(二)关于建议中食品安全方面的答复
1.禁止食品摊贩经营下列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婴幼儿辅助食品;自酿酒、散装白酒、散装食用油、自制果蔬五谷杂粮汁、自制乳制品;生食类食品、冷食类食品、裱花蛋糕。
2.食品摊贩应当遵守以下规定:在区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划定或者指定的场所、区域、地点和时间内经营;有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销售、加工和废弃物收集设施;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包装材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用于食品经营的工具、用具、容器、设施等符合卫生要求,防止污染,并不得与其他用具混用;用水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按照要求对餐饮具进行清洗、消毒或者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销售散装直接入口食品的,有防尘、防蝇、防虫的设施;从业人员保持个人卫生,制作、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穿戴清洁的衣、帽;食品摊贩不得从事网络食品经营;国家和省的其他规定。
3.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与百姓息息相关。执法部门在依照法律法规和上级人民政府的规定,做好本辖区内有关食品安全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做好相关食品安全工作,可以组织食品安全群众监督员开展经常性的巡查,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劝诫,并及时向城管行政执法、食药监管理部门报告。市场监管局会对认定后的“地摊”摆放区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并在人口密集时段增加检查频次,密切关注食品安全方面投诉举报,对部分食材及容器开展快检,进一步控制风险隐患,营造良好的餐饮消费环境。
推进夜间经济工作是“不夜天堂、不夜钱塘”的重要抓手,也是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在推进商超外摆试点和区域夜市自成一体的基础上,相关各部门也将主动对接、靠前服务,提升配套服务水平,坚持包容审慎监管,鼓励引进社会资本参与“集中夜市”运营和服务,允许商户和经备案的摊贩入内经营,支持结合自身特点和环境打造“集中夜市”,形成促进消费的新增长点,努力形成布局合理、错位发展、特色鲜明、管理规范、既有烟火气又不失有序、美观的夜间经济集聚区,推进钱塘夜间经济高质量发展。
杭州钱塘区商务局
2023年5月25日
(联系人:杨俊,联系电话:0571—8691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