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区2023年“迎亚运”环境空气质量巩固提升实施计划

发布日期:2023-07-06 17:17    信息来源:综合审批科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浙江省关于臭氧污染防治、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和《杭州市“迎亚运·促转型”大气污染问题排查整治与攻坚专项行动方案》、《钱塘区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聚焦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强化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多污染物协同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本地减排,以亚运会环境质量保障为契机,深入打好四大攻坚战和四大提升战,持续深化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从源头上显著降低我区移动源、扬尘源、工艺过程源和燃煤源的污染物排放量,不断推动环境空气质量各项指标稳步改善,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2023年我区下沙国控站PM2.5年均浓度确保≤27.6µg/m3、力争≤25.6µg/m3,PM10年均浓度确保≤53.1µg/m3、力争≤50.9µg/m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确保≥84.7%、力争≥85.2%,我区臭氧(全年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确保≤177µg/m3、力争≤171µg/m3。临江站PM2.5年均浓度确保≤31.2µg/m3、力争≤29µg/m3,PM10年均浓度确保≤54.2µg/m3、力争≤52µg/m3,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确保≥86.6%、力争≥87.1%,我区臭氧(全年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确保≤154µg/m3、力争≤150µg/m3。完成市级下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总量减排目标,全年无重度污染天数,涉气重复信访量持续下降。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移动源清洁排放

1.加快老旧车辆和非道机械淘汰。对注册在钱塘的3999辆国四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开展全面摸排,加快淘汰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力争2023年底前淘汰2000辆以上。对我区1500余辆国二及以下柴油叉车开展排摸,2023年7月底前完成企业、大型物流园区和大型市场等场内老旧柴油叉车淘汰600辆以上,力争2023年底前基本淘汰完毕。

2.推广使用新能源车和非道机械。分行业落实混凝土搅拌车、渣土运输车、物流配送车的新能源替代政策。市政工程、城市物流配送和公共交通等重点领域,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车辆原则上全部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车(不能满足功能需要的除外)。

3.推动绿色运输示范点建设。建设1个绿色低碳混凝土搅拌站(使用新能源混凝土搅拌车)示范点并逐步推广;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在下沙港试点推广使用新能源混凝土车、轻型物流运输车和非道机械,推动码头、货场等排放清洁化。同时,在上述场所建设为新能源货车配套的充(换)电站。加强油品、油库、加油(气)站监管,打击非法加油点,倡导绿色出行。

(二)深入打好秋冬季颗粒物攻坚战,实现扬尘精细管控

1.加强工地扬尘管控。持续严格落实建设工地“控尘十条”和“八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长效措施,施工单位须全面落实扬尘防治专门人员、专项经费和专用设备。进一步加强裸土扬尘防治,全区所有暂不开发利用的地块落实裸土覆盖或简易覆绿。

2.加强道路扬尘管控。进一步加大道路日常保洁力度,提升重点区域周边道路洒水频次,确保道路无明显积尘和泥土。按照《钱塘区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机制》要求,加密污染天气预警时段洒水频次,加强渣土运输车辆日常检查抽查,7月底前实施渣土车辆集中整治行动,严肃查处跑冒滴漏问题。

3.深化在线数据应用。持续推进5000平方米以上的各类符合要求的建设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按规定联网,设备联网率和预警问题处置率达到100%。推进住建、综合行政执法、规资等行业主管部门深化工地和道路扬尘在线监测数据应用,加强线上线下巡查,强化问题主动发现和及时处置闭环管理,提升扬尘监管效率和治理水平。

(三)深入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工业废气治理

1.严格规划控制和项目准入。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执行产业导向目录,优化产业发展空间布局,避免产生新的“老厂新居”问题。

2.加快实施污染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对“老厂新居”问题突出的污染企业,2023年8月底前,实施9个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关停退出项目,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剩余2家。切实推进“腾笼换鸟”,落实临江园区环境专项整治要求推进印染行业三年转型升级计划。全年培育重点行业绩效分级A、B级和引领性企业30家以上,D级提C级企业25家以上。

3.分行业开展VOCs专项整治。大力推进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纺织印染、化工化纤等重点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18家以上,对已完成的开展“回头看”;全面加强低效治理设施淘汰和无组织排放治理46家以上;对占全市VOCs排放总量80%内的重点企业末端治理设施建设与质量开展全面检查,推动使用适宜、高效、节能、安全的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开展VOCs治理活性炭更换行动,在8月底前优先采用颗粒活性炭集中更换一次(采用原位吸附—脱附工艺的,在亚运会前3个月内更换),碘值不宜低于800mg/g。

(四)深入打好中度污染消除攻坚战,保障亚运空气质量

1.强化污染天气应对。聚焦重点区域,进一步细化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管控“一点一方案”和乡镇空气站点保障方案,严格落实生态环境问题发现和整改闭环、污染天气应对“两项机制”,强化区、街道、村(社区)三级纵向联动和同级部门横向协同,探索建立跨界大气污染协同管控机制,持续深化污染天气的预警和应对。

2.加强执法监管力度。在持续加强日常巡查、监督性监测和针对性执法检查的同时,以亚运会为契机,开展“雷霆行动”等专项执法,集中精力,加大对刚性措施和硬性任务的督查力度,以严格监督促治理攻坚、严肃执法促规范提升、严惩违法促自觉守法。

3.做好亚运环境质量保障。修订完善亚运会环境质量保障方案并扎实开展会前整治。借助亚运会举办的东风,集中精力实施上述各项重点淘汰、治理任务并力争在亚运会前基本完成,以便腾出环境容量,保障亚运会的良好空气质量。开展新一轮“政企协商”,引导占全区污染物排放量80%的重点排污企业,在3月底前确定好全年生产计划和设备检修安排,同时协商好一旦发生污染天气时的企业临时应急减排预案,真正落实“自主减排”,以实现既减少会期大气污染物排放,又不影响企业全年产能。

(五)持续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成效巩固提升战,推动能源结构清洁化

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严控新增耗煤项目,加强重点企业煤质监管,确保进厂煤炭符合国家及省市管控要求。在亚运会前完成现有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推动铸造企业提标改造,对无法完成任务的要明确关停退出时间表。全面排查除尘脱硫一体化、简易碱法脱硫、简易氨法脱硫脱硝、湿法脱硝、氧化法脱硝等低效治理技术,对无法稳定达标排放的进行提升改造;对人工投加脱硫脱硝剂的简易设施实施自动化改造,取缔直接向烟道内喷洒脱硫脱硝剂等敷衍式治理工艺,2023年8月底前基本完成。

(六)持续打好城乡排气管控提升战,引导居民生活清洁化

统筹推进餐饮、装修、室外作业和干洗、汽修、秸秆焚烧、农业源氨排放等城乡废气综合治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及建设推广,持续深化“三禁”(禁止露天焚烧、禁止车船冒黑烟、禁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开展餐饮油烟排放规范化整治,严格落实餐饮油烟净化设施运维管理要求,持续推进餐饮油烟在线监测设备安装,不断提升监测数据质量。深化汽修行业污染整治,全面推广使用水性环保型涂料,原则上于2023年8月底前试点建设1个集中式汽车喷涂共享中心,并逐步减少其辐射范围内分散式喷涂加工点数量。

(七)持续打好“数智治气”提升战,提升精准治气能力

持续应用“生态智卫”、“天地协同”、“数字环保”场景,加强部门协同,形成数智治气合力,完善系统共建水平,不断提升空气质量预测预报能力;拓宽数据共享领域,不断提升问题发现能力;强化污染共治水平,不断提升问题快速精准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空气质量感知和监测网络建设,加强“浙里蓝天”应用使用,常态化落实各类监测预警问题发现、交办、处置、反馈、审核的闭环管理机制,不断提升数字化治气思维、科学治气水平、精准治气能力。

(八)持续打好科技支撑能力提升战,夯实治气工作基础

实施PM2.5和O3前体物与来源解析。开展涉气企业生产、治理、排放等环节基础信息核查,优化完善重大活动保障和污染天气应对协商减排措施清单,并实现标准化、模块化运行。加强重点工业园区、产业集群和企业的环境VOCs在线监测。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针对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强化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职责,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和力度、以突破常规的政策和措施,主动担当作为,加大问题排查整治和各类政策扶持力度,全力推动本地污染源头减排。尤其要加强高污染高耗能企业的结构调整、高排放车辆和非道机械的淘汰、新能源货车的推广等方面的工作力度,为钱塘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同时,要建立本部门落实污染天气预警应对机制的刚性、量化措施,精准实施污染天气“高值削峰”,以治标为治本赢得时间。

(二)强化责任考核

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继续将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及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对各街道办事处和相关部门的综合考评,建议将上述任务与刚性措施纳入生态考核,定期通报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和治气工作开展情况。对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靠后、工作推进不力的地方,发函提醒,并责成其作出情况说明。对工作不力、责任不实、问题突出的,视情提请区政府或有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

(三)狠抓工作落实

各街道办事处是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实施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生态环境分局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各相关部门根据《钱塘区生态环境保护有关单位主要职责》履行本部门职责,勇于刀刃向内,持续落实《钱塘区空气质量提升攻坚实施方案》,深挖细查并切实解决本区域范围内影响空气质量改善的实际问题。

本行动计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美丽钱塘建设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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