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3年春季学期教育资助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24 12:04 信息来源:区教育局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浙财教〔2011〕152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11〕123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浙政发〔2016〕16号)、《浙江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的通知》(浙财教〔2020〕15号)及《浙江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浙财教〔2020〕号)等文件精神,经各学校、幼儿园初审,教育局复审,确定2023年春季受资助学生和金额,89所学校的798名学生通过审核,总计金额902291元。 现将2023年春季学生教育资助经费下拨给你们(详见附件)
钱塘教[2023]40号-关于拨付2023年春季学期教育资助经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