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政协一届三次会议第2307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7-10 15:39    信息来源:钱塘区农业农村局   

龚建刚委员:

您在钱塘区政协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对“飞地”农业经营主体的管理和政策扶持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在提案中为推进“飞地”农业发展提出的四点建议,我局主动上门对接,并会同区交通运输局、市规划资源局钱塘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结合您提出的宝贵建议,裨补缺漏,进一步提升“飞地”区域农业产业发展。

一、进一步厘清“飞地”权属问题

根据市委发〔2014〕45号、杭府纪要〔2015〕36号、杭府纪要〔2017〕34号等相关会议纪要精神,钱塘新区负责做好“飞地”区域内“公共服务、公共安全、公共管理”职能,萧山区负责做好“飞地”区域内“行业服务、行业安全、行业管理”职能。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钱塘新区“飞地”管理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钱塘管办发〔2020〕42号),建立“领导牵头、部门负责、协调推进”的“飞地”问题区级协调机制,由新区分管农业副主任与萧山区分管副区长牵头,区农业农村局与萧山区“飞地”牵头单位负责协调。各托管街道开展“飞地”区域巡查管理,在发现问题时按问题复杂程度分级协调妥善处置,对简单的问题处置,由托管街道与萧山区属地街道对接协调解决;涉及单一部门的问题,由钱塘区职能部门与萧山区职能部门对接协调解决;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问题,在职能部门对接协调无法解决需钱塘区政府与萧山区政府协商解决的,由各街道对接相关部门提出具体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对接协商。

与滨江区、部队、省水利厅等飞地区域对接协调机制也参照以上方式执行。新区各相关部门和街道都要明确“飞地”管理工作的牵头领导和联络人员,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

二、优化对“飞地”区域的农业扶持政策

1.2022年,我区出台《关于推进大美钱塘建设实现强村富民的实施意见(2022-2025年)》(简称强村富民“双十条”),意见中对推进土地整治和集中流转、加强耕地保护和农田建设、抓好粮食稳产保供、实施农业“双强”行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品质建设、鼓励农产品品牌建设、推进养殖业高质量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等涉及农业发展的10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补助扶持政策。

2.滨江区相继出台了《杭州市滨江区粮油生产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区发改〔2021〕38号)和《杭州市滨江区都市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补助办法》(区发改〔2023〕9号)规范性文件,明确注册在滨江的区级以上的农业龙头企业以及种粮大户租赁3个街道、29个经合社集体所有的土地(含“飞地”),只要符合都市农业产业导向都可享受农业相关财政奖补政策。

三、优化对“飞地”区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的农业建设,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等的扶持力度

1.“飞地”内注册有农业企业175家,总产值达到21.62亿元(其中约80家注册地在萧山,总产值为9.38亿元)。区域内积极推进品牌企业建设,拥有省级龙头企业3家、市级龙头企业28家、萧山区区级龙头企业43家、其它非龙头企业10家。我区重点扶持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市级以上合作社,投资超过20万元,按审计投资金额50%予以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同时我区发挥高教园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场所、科技、人才以及主管行业——供销系统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优势,于2022年开始共建杭州市钱塘新区农产品品牌馆,坚持以对口地区农产品、区域农业、农产品为服务需求为方向,针对农业农产品存在的品牌薄弱、销售不畅、人才缺乏、科技含量低等问题,扎实推进品牌建设、营销服务、科技服务、人才培养,奋力打造助力共同富裕新样板。

2.萧山区在《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钱塘区萧山围垦“飞地”内农业经营企业扶持政策专题会议纪要》(萧政纪〔2021〕220号)中明确:在钱塘区成立以前已经立项的农业项目,企业注册登记地可以在钱塘区,在验收合格后,继续享受有关农业扶持政策。此外,在2022年8月9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农业产业化项目的专题会议纪要》(萧政纪〔2022〕102号)中,再次明确钱塘区成立以后,农业产业政策扶持对象为注册登记在萧山区的农业经营主体,包括注册登记在萧山区、基地在钱塘区“飞地”的农业经营主体。

四、加强对“飞地”区域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江东区块涉及五街道和新区各部门的管理范围和管理职责原则上继续按照《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区域管理全覆盖的通知》(大江东管办发〔2018〕39号)、《街道管理区域全覆盖有关职责和保障工作方案》(大江东委办发〔2018〕4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钱塘新区“飞地”管理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钱塘管办发〔2020〕42号)文件执行,并根据“人财事相一致”和“谁负责、谁实施、谁保障”的原则,对当前重点问题职责明确如下:

1.基础设施问题:由专职机构负责对管辖区域内的道路、桥梁等市政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年久失修或存在安全隐患的,交通运输局牵头汇总后,提交区政府专题研究。2021-2022年对“围垦飞地”区域23条道路以及3座桥梁进行维修提升改造,投入财政资金约8000万元,于2022年9月1日全部完成验收。此次的“围垦飞地”道路桥梁提升工程解决了“围垦飞地”区域道路路基坍塌、边沟坍塌、雨水倒灌以及桥梁受损等问题,有效改善了当地居民的出行条件,促进“围垦飞地”区域企业、农户的对外交流和经济增收。

2.环卫保洁和绿化养护问题: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测算飞地区域内的环卫保洁、绿化养护费用。

3.河道保洁养护问题:由专职机构负责管辖区域内河道管理工作,开展日常巡查、问题发现、报告和处置等相关工作,测算管辖区域内相应河道整治、保洁等费用。

4.治安巡防问题:由公安分局牵头统筹协调专职机构管辖区域内的“天网工程”建设;由区委政法委(司法局)统筹协调治安巡防开展相关工作。

五、加大对“飞地”农用设施用地审批核准的力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将明确“飞地”上的历史存在的设施农业项目(钱塘区成立以前已存在的项目)的系统补录、改扩建、延期备案由萧山区落实;新增设施农业用地项目(包含钱塘区成立以后新建的项目)备案按照钱塘区政策标准由钱塘区负责审核备案、上图入库,萧山区负责做好“飞地”范围内设施农业占用耕地“进出平衡”工作,特殊项目由双方协商妥善解决。“飞地”上依法批准的设施农业项目的后期监管责任由钱塘区落实,违规改变用途等相关整改由双方配合落实。

以上是对您提出的提案的答复,感谢您对我区“飞地”农业工作的关心,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人:赵梦梦

联系电话:0571-82987823

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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