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进行信用修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6-08 17:25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
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因违反环保法相关规定被我局行政处罚,现依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向我局申请信用修复。
经审查,这4家企业符合信用修复条件,拟同意对其信用进行修复。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至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人:潘传信 电 话:82981319
地址:钱塘区河庄街道青六北路769号综合楼北4楼
附件:信用修复公示企业名单表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钱塘分局
2023年6月8日
附件
信用修复公示企业名单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案件号 |
1 | 浙江巴陵恒逸己内酰胺有限责任公司 | 913301006706049462 | 杭环钱罚〔2021〕58号 |
2 | 杭州昌德实业有限公司 | 91330100589872564J | 杭环钱罚〔2021〕20号 |
3 | 杭州樱太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 913301005579192682 | 杭环钱罚〔2021〕79号 |
4 | 杭州新中纺实业有限公司 | 91330100757231863Y | 杭环钱罚〔2022〕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