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计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新湾街道原党工委书记金明、原办事处主任叶小明、杜柱佳,书记陈月松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含2022年度街道财政决算情况)和自然资源资产责任的审前公告
发布日期:2023-05-19 15:58 信息来源:区审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条、第五十八条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厅字〔2017〕39号)规定,经中共杭州市钱塘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钱塘区审计局将对金明、陈月松同志任新湾街道党工委书记,叶小明、杜柱佳同志任新湾街道办事处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含2022年度街道财政决算情况)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金明、陈月松同志任新湾街道党工委书记,叶小明、杜柱佳同志任新湾街道办事处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含2022年度街道财政决算情况)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履行情况,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实施时间
2023年5月24日起。
三、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及其他廉政规定。
四、联系方式
审计组组长:朱文波 联系电话:0571-89535690
邮箱:zhuwenbo@qt.hz.gov.cn
监督电话:0571-89535691
监督邮箱:qtqsjj@163.com
通讯地址:杭州市钱塘区青六北路499号
邮编:311228
本公告公示期,从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之日起至现场审计实施结束。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我们将认真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中共杭州市钱塘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杭州市钱塘区审计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