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提信心、激活力”钱塘二季度制造业稳进提质“五条”来了!

发布日期:2023-05-18 15:38    信息来源: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当前,海外市场较为低迷,汽车、家居等部分产业消费市场还未恢复,部分大企业订单不足,企业亏损面扩大,工业经济回稳向好的基础仍不牢固,为进一步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激发企业活力,结合钱塘实际,特制定二季度制造业企业稳进提质专项政策实施方案。

(一)加大制造业大企业奖励力度

设立1200万专项资金,对2023年二季度工业总产值超过1000万元(含)、同比增长5%以上且增速超过2023年一季度的制造业企业,2023年二季度产值较2022年二季度每增加1000万元最高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

(二)鼓励企业上规发展

设立500万专项资金,对2023年二季度月度新增上规入库的制造业企业,每家奖励10万元,工业总产值达到 2000 万元(含)以上的,每增加500万元最高奖励1万元,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鼓励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协同

设立500万专项资金,支持规上制造业企业建立产业链供应链购销体系,加大向区内制造业企业采购产品的力度。2023年二季度,对采购区内新增配套非关联制造业企业产品,单家企业的采购额实际支付资金达到1000万元(含)-1500万元的,按照最高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奖励。单家企业的采购额实际支付资金达到15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最高10万元/家的标准给予奖励;对采购区内现有配套非关联制造业企业产品,单家企业的采购额实际支付资金达到3000万(含)以上且同比增长10%(含)以上的,按照最高10万元/家的标准给予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鼓励非工业企业新设工业企业

对区内服务业、贸易业、建筑业企业新设规上工业企业,以及2018年以后新拿地项目通过租用厂房等提前投产贡献产值的工业企业,给予新设工业企业相应的房租租金(不低于80%)、设备购置费用(10%-20%)等补助。

(五)鼓励企业提高产品品质和价值

鼓励制造业企业通过创新研发新产品或提高现有产品附加值等方式,二季度提高产品出厂价值达到2000万元(含)以上的,对由此产生的额外生产经营成本给予一定补助。

本政策措施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6月30日。本政策措施与杭州市有关政策同步实施,奖励资金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予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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