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小微你好”暖企助企惠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发布

发布日期:2023-04-06 14:42    信息来源: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推进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贯彻落实“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部署,加快推动我省小微企业在后疫情时代全面复苏、提质增效,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小微你好”暖企助企惠企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小微你好”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暖企解难题,助企提质效,惠企减负担。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小微你好”行动,宣贯《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落实“8+4”政策体系涉及小微企业条款,建立完善惠企政策精准直达、高效兑现机制,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找企业;健全线上线下结合、省市县乡联动、社会服务机构积极参与的企业服务体系;构建优质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和服务机制;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推动市场准入便利透明,税费负担持续减轻,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实现企业主体数量稳步增长,运营效益稳步提升,吸纳就业能力稳步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巩固。2023年,力争全省为小微企业减负1500亿元以上;力争全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有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分别达到2500家、3000家、1000家、1000家以上,新增创新型中小企业1500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00家、科技型小微企业5000家以上;省级认定的小微企业园总数动态保持在1200个以上。

三、服务内容

2023年“小微你好”行动重点开展以下三方面的服务:

(一)“暖企解难题”行动

1.开展中小微企业条例宣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组织做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20周年纪念活动暨《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宣贯工作,推动出台公平竞争、保护合法权益、鼓励创业创新、融资促进、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升级版小微企业园建设等配套政策,重点破解小微企业融资、用地、人才、创新、数字化、拖欠账款、维权等方面的共性问题,将条例“助小扶微”的要求落到实处。

2.完善企业诉求办理机制。迭代升级应用全省企业服务综合平台(企业码),依托“三服务”小管家、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12345)的诉求分办、督办机制,完善企业诉求及时受理、快速分办、答复解决、督促检查的管理闭环,实行“挂号销号”机制,有效解决企业困难和诉求。动态掌握和梳理分析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通过联席会议、政企恳谈会等机制进行研究会商和协调解决。

3.深化“万名干部助万企”活动。结合“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按照属地为主的原则,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联动,选派熟悉经济工作的同志担任助企服务员,重点聚焦小升规培育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小微高新技术企业等重点培育的小微企业,以及小微企业集聚的各类园区,开展网格化联系走访和服务,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真心实意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增强小微企业的获得感。

4.提升小微企业载体服务能力。启动实施小微企业园升级版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园区产业升级、品质提升、管理提级、服务赋能、山区共富“五大行动”,总结推广社区化管理服务模式,帮助小微企业解决成长的烦恼。组织开展园区精准服务中小微企业财政专项激励试点工作,探索“园区+服务团队+共性普惠服务+个性精准服务”的服务新模式。依托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推动100个以上小微企业园打造公共服务平台。

(二)“助企提质效”行动

1.培育服务“专精特新”企业。按照“评育用”相结合的原则,加快构建优质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服务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和政策集成,按照部门职责分工,重点开展创业创新、知识产权、融资畅通、人才培引、质量品牌、市场拓展、数字转型等专项服务,提升小微企业在细分市场的竞争力。成立省专精特新企业促进会,整合各类优质服务资源开展针对性公益服务。组织举办“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区域赛和专题赛。

2.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升级版。引导各地加强企业分类指导,服务和推动一批小微制造业企业加快成长,2023年力争新增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8000家、高新技术企业4000家。迭代建设“入驻孵化”数字化场景,为初创企业提供“智能匹配、一键入孵”等服务。落实双创载体税收优惠政策,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双创载体为在孵企业减免办公、实验、科研和生产用房租金,促进培育更多小微科技企业。

3.开展“十链百场万企”对接服务。围绕“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重点聚焦10大标志性产业链,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部署,省市县三级联动,组织举办100场以上现场对接交流活动,参与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和服务机构数超1万家次,通过“链式”服务,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产销对接、产融对接、产才对接、整零对接、项目落地,促进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发展、协同创新,帮助小微企业在产业链协作配套中拓展市场。

4.帮助小微企业扩大市场需求。落实提高政府采购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和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等支持政策,执行10%-20%的政府采购价格扣除评审优惠比例,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推进“千团万企拓市场增订单引项目行动”,依托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远程网上交流、供需信息对接等服务,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龙头企业“抱团”参与境外展会、建设境外合作园区,开展跨境并购与合作。

(三)“惠企减负担”行动

1.落实小微企业有关政策。积极挖掘企业减负空间,优化“一指减负”场景应用,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惠及面。结合国家有关小微企业的普惠性政策和我省“8+4”政策体系宣贯,梳理集成针对小微企业的税费、融资、创新等方面的专属性政策条款,通过覆盖全省的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和企业码直播间等渠道,广泛宣传、精准推送,帮助小微企业应享尽享、直达快享。

2.统筹优化“三券”使用。充分发挥创新券、服务券、消费券等作用,通过放大效应和撬动作用,重点加大对小微企业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应用、融资上市、人才招引、质量品牌、市场拓展、数字化转型、工业设计、合规性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降低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和转型升级的成本。

3.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用好支小再贷款、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科技创新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推动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和中长期贷款,推广随借随还贷款模式,推动普惠小微贷款增量扩面。进一步完善“双保”应急融资支持机制,重点加大对困难行业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深化“银税互动”,助力小微企业融资。深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体系改革,落实小微企业贷款担保奖补政策,推动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扩面增量,平均担保费率不高于1%。

4.强化合法权益保护。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逾期未支付中小微企业账款信息披露制度,强化监管,加强投诉处理。深入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坚决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依托省中小企业法学研究会,组织中小微企业公益性法律援助服务活动和年度中小企业法治论坛。

四、时间安排

2023年“小微你好”行动持续全年,分阶段安排如下:

(一)启动实施。2月份,组织举办全省“小微你好”行动启动仪式,发布《浙江省“小微你好”暖企助企惠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省市县乡四级联动、涉企部门协同,发动各级商(协)会和各类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在全省同步开展“小微你好”行动。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专项行动具体方案,抓好落地实施。

(二)中期推进。5-6月份,结合工信部“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和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组织省市县三级企业服务综合平台和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园等集中开展“小微你好”服务活动,6月27日全省同步举办“联合国中小微企业日”活动,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

(三)总结考评。12月份,结合2023年度中小微企业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通报表扬活动,在各地各有关部门总结推荐基础上,通报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最佳服务案例、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小微你好”行动由省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统筹,省级有关单位分行业和服务职能开展指导服务,设区市统筹指导和督促县(市、区)推进实施,以县(市、区)为主抓好落实。充分发挥省智能制造专家委员会、各级行业协会和商会、各类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及服务机构作用。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小微你好”行动信息报送机制,省级有关单位和各市每月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省领导小组办公室。5-6月份各市应结合实际举办特色服务活动1场以上。完善企业诉求闭环管理机制,定期分析通报全省企业诉求办理情况。建立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情况运行监测和季度分析制度。

(三)强化宣传引导。专项行动使用全省统一的活动标识。各地要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方面的主流媒体,开展“小微你好”行动系列宣传活动,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服务小微企业的经验做法和小微企业成长发展的典型案例,借助中央、省级主要新媒体平台和今日头条、抖音等头部商业平台扩大传播效果,推动各地各部门加大服务力度,凝聚全社会共识,营造合力助推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做好考核评价。建立服务激励和效果评价机制,将各地开展“小微你好”行动与“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紧密结合、综合评价,纳入全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重要考评因素。对服务行动组织有力、服务成效显著的地区,在2023年度中小微企业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评选指标上予以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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