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C013/2023-13418

  • 发布机构:

    临江街道

  • 发布日期:

    2023-03-10

  • 成文日期:

    2023-03-09

  • 发文字号:

    临街〔2023〕8号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AQTD99F-2023-0001

  • 相关链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印发《临江街道教育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0 14:53     信息来源:临江街道

各小学、幼儿园:

《临江街道教育奖励办法(试行)》已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临江街道办事处

2023年3月9日

临江街道教育奖励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钱塘优学”全方位综合提质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钱政办发〔2022〕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稳定临江街道教师队伍,在全街道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奖励范围

临江街道辖区内公办小学、幼儿园。

二、奖励标准和办法

(一)品位提升奖

各学校、幼儿园当年获得市级以上文明学校(单位)、省一级及以上幼儿园等综合性先进、省市级现代化学校的,奖励1万元。

(二)教师荣誉奖

1.荣誉类。被评为区级以上优秀教师和园丁奖的,一次性奖励2000元,市级1.5倍、省级2倍。被评为区级教坛新秀,一次性奖励2000元,市级1.5倍、省级2倍;继续在临江教育系统相应岗位任职的,经考评合格的,每年奖励1000元,市级1.5倍,省级2倍。被评为区级名班主任、名教师、名校长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市级1.5倍、省级2倍;继续在临江教育系统相应岗位任职的,经考评合格的,每年奖励2000元,市级1.5倍、省级2倍。

2.技能类。在区级优质课评比、班主任基本功技能、青年教师基本技能大赛、教师综合素养大赛中等获一、二等奖的,一次给予奖励1000元、500元,市级1.5倍、省级2倍。

(三)教育质量奖

1.小学

(1)综合考评位列大江东片区公办小学第1、2位的,按教师人均1000元予以奖励,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按人均3000元予以奖励;位列第3、4位的,按教师人均800元予以奖励,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按人均1000元予以奖励。

(2)每门学科质量抽测均优秀率位列大江东片区公办小学前3(含)位的,按相关教师人均1000元予以奖励。

2.幼儿园

综合考评位列大江东片区公办幼儿园第1、2位的,按教师人均1000元予以奖励,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按人均3000元予以奖励;位列第3、4位的,按教师人均800元予以奖励,对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按人均1000元予以奖励。

3.特色项目成果奖

各类比赛在市级、省级、国家级获得一等奖,每个项目各奖励学校3000、5000、8000元,二等奖奖励减半,该项奖励每个学校最高奖励10万元。

三、实施办法与说明

1.以上奖励由各小学、幼儿园在每年7月底前申报并提供相关佐证资料。奖励由各小学、幼儿园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奖励分配方案。所有资料报街道公共服务办,经街道办事处审批后兑现。

2.奖励资金从临江教育卫生慈善基金支出。

3.涉及成校和民办校园奖励事项,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另行商议决定。

4.本办法由临江街道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5.本办法自2023年4月9日起试行,原临街办〔2020〕18号《临江街道教育考核办法(试行)》同时废止。

临街【2023】8号—关于印发《临江街道教育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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