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新湾街道办事处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07 11:01    信息来源:钱塘区新湾街道

2022年,新湾街道法治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关心指导下,按照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体要求,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升,为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现将一年来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2年法治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1.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街道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街道办主任为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导街道的法治建设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块抓、业务科室具体抓,年终有考核总结,确保法治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2.制订计划目标,完善决策机制。街道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的同时,积极研究解决在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请示汇报;同时,着力制订街道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并严格推进落实,做到有计划、有内容、有落实。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二)健全体制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

1.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以行政诉讼发案量、败诉率“双下降”为目标,确立“有案必调,应调必调”的工作原则,所有行政诉讼案件实行100%引调、100%落实包案领导,每件行政争议均组建由班子领导、职能办公室、村社负责人、法律顾问组成的调解专班,保持与法院、行政复议机关、法律顾问的紧密联系,建立案件定期研讨、个性剖析会议机制。针对败诉高风险案件,采取“知晓后先行介入,受理后积极调解,审理中依法履行”等方式,及时依法履行诉讼人的合理诉请,争取工作主动权。目前为止,街道未收到过行政复议案件,共有行政诉讼15件,其中胜诉14件,调解结案1件(徐小建一审),原告撤诉1件(姚苏平一审),未结案6件(李琴爱蜂场、徐小珍、杨亿万、褚传夫、鲁建国、缪文均)。其中7月以来,有3件行政诉讼案经街道靠前履行完毕后,由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的判决,避免败诉风险。

2.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推进司法行政基层“五位一体”工作模式,指导各村社建立“钱潮工作室”,其中新宏社区设立“湾嫂议事厅”,基本实现了“一般矛盾不出村(社区)、重大纠纷不出街道、疑难纠纷不出区”。今年以来,新湾辖区总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共745件,调解金额共计约1039.5万元,调处成功率和履行率都达到100%。

(三)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学法氛围

1.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今年以来,街道加强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实施细则”,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建立了制度化、常态化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学法机制。在积极参加区组织的各类法治讲座、专家讲座的同时,健全街道定期学法制度,党工委、办事处坚持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会前学法,截至11月20日,街道共开展会前学法5次,14个村社坚持每月议事会会前学法,其中包含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专题学习。6月,根据上级要求,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网上保密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率达100%。11月,发动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关于防范和惩治邪教的法律学习。

2.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街道制定并认真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拟定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开展不同层面的广泛法治宣传。积极推进法制宣传“六进”工作,结合“3·5”学雷锋纪念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月禁毒宣传月”、“11·1”反间谍法宣传日、“12·4”国家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普法时间节点,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以及交通、消防、禁毒、未成年人保护和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并深入企业开展法治教育。针对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开展专题法治讲座,强化了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等方面的宣传教育,积极打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共组织进企业法治宣传25次,围绕与企业有关的法律风险防范问题为百余家企业负责人送去了精彩实用的法治讲座。定期邀请法律顾问为村社工作人员、村(居)民代表开展宪法、民法典等普法讲座,开展“送法进农村”“送法进学校”专题法制宣传活动,实现辖区内学校普法宣传全覆盖,积极营造遵法、守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群众做知法守法好公民。此外,利用“新湾网”以及“新湾新城”微信公众号推送法治建设活动动态,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

3.创建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今年以来,街道新北桥社区、新南村、共建村积极参加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打造法治宣传阵地,丰富普法宣传内容,在人流量大、醒目部位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定期在橱窗、专栏等更新法治建设宣传内容,并积极建设法治公园;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为群众提供全覆盖、全方位的法律服务,有效保障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推进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依法合规

1.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街道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落实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坚决纠正和撤销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规范性文件。街道实行常年法律顾问制,与2家律所开展常年法律顾问合作(王建军所、金道所),法律顾问在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形成、重大合同签订、重大问题商议等工作中做到100%参与,如华欣集团债务危机处理、街道安置分房政策制定等,极大降低了重大决策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2.加强法制机构监督。为保证决策程序的规范化、民主化、合法化,街道建立党工委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其中重大行政合同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做出决策;各类行政合同分级分类,一般性合同合法性审查由街道平安办、党政综合办联系牵头,司法所及招投标办公室配合审查。重大合同审查由街道法律顾问全过程参与合同合法性、风险性审查,规范联审流程。截至目前,街道合同审核率达100%,所有合同均按要求进行备案归档。建立人大工委、纪工委的联合监督机制,做到民主提议、科学决策,全力构建决策阳光透明机制。今年以来,我街道无行政复议案件。

3.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街道办事处与2家律所开展常年法律顾问合作(王建军所、金道所),成立了以律师和法律专家为主要成员的政府法律顾问团,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政府依法决策、防范行政法律风险的作用。同时,着力推进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建立了律师每周进村社区驻点工作机制,开放律师咨询专线,充分发挥律师法律顾问制度。通过让律师在村(社区)治理中扮演“法律导航者”的角色,在村(社区)重大决策中及时提示法律风险,给出法律意见,极大降低了村(社区)重大决策过程中的法律风险,帮助村社干部树立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意识,让居民群众“零距离”共享公共法律服务成果。

(五)深化效能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1.规范依法行政网络,激活“组团式”服务。街道不断夯实网格基础,构建统一的基层社会治理网,实现各平台间信息互通共享、业务协同办理,发挥综合性功能。今年以来,结合《关于推进钱塘区街道“小脑+手脚”警网协同运行机制的实施方案》(钱塘政法〔2021〕21号)文件精神,新湾街道结合实际情况,建设街道“小脑+手脚”基层治理体系项目,以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基层治理为导向,理顺条块管理职能,优化行政资源配置,重塑社会面管理“分工分家、力量分散”的局面,形成“一支队伍管全部”的综合高效管理模式,把街道作为落地承接基层社会治理、数字化改革“最后一公里”的依托,打造基层治理现代化“新湾样板”。同时,扎实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邀请法律专家对综管大队的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进行集中授课,全面提升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全力推动街道法治建设。

2.深化便民服务体系,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街道立足实际,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为抓手,以法治推动街道服务中心工作,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剔除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事项和前置证明,大力优化行政审批环节。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府公信力。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利用街道门户网站“新湾政务网”开设的政务公开、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招标采购等政务公开专栏,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将政府职能的履行情况置于阳光下,严防暗箱操作和履职不到位现象。

二、存在的问题

街道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已经做了诸多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法治思想认识有待提高。运用法治思考问题、利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的工作习惯还没有形成。部分机关干部对法治工作认识还不到位,重视程度还不够,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够强。群众遵法、守法的自觉性还不够高。在行政过程中,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个别部门负责人法律修养仍不够。

二是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在各项基层工作中,因缺乏专业的或具有法律知识的法治建设干部队伍,在开展各项法治活动中,基层法治工作与上级要求的标准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在全面实施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还存在法律人才的不足和法律知识的短板。

三、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新湾街道将紧紧围绕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加大工作力度,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法治队伍建设。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优先使用法律人才,树立开展依法行政工作法律知识第一的意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增强机关公务员、社区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培育法治精神和依法治理的思想观念,以点带面,积极推动社区法治化建设。培养一批“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一支优秀的普法志愿者队伍。   

(二)做好法治宣传工作。紧紧围绕街道中心工作,促进普法宣传的持续性和连续性。认真贯彻落实“八五”普法的总体要求,持续开展主题普法、板块普法、文化普法、公益普法,保持普法宣传的常态效应,积极发挥各科室、各部门的协同作用,进一步提高宣传普及面,创新普法宣传方式,进一步增强宣传效应,让法治工作深入民心。   

(三)加强法规制度执行力。不断完善街道各项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办事,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根据法治政府建设需要,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法律顾问的参与作用,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应诉,拓宽监督渠道,实施责任追究问责等,使行政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加强制度法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提高制度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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