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3-02-21 09:25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拟定有关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负责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计量、特种设备等相关行政审批工作。
3.负责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建设。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4.负责组织和实施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文件精神,负责推进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负责本级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事权划分等规定,组织查处违法案件。
5.负责反垄断相关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相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商务领域违法、盐业违法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规范商品交易市场、农贸市场交易秩序。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涉及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的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消费维权工作和消费环境建设。负责市场监督管理领域的投诉和举报工作。
7.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协调推进区域品牌建设,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参与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8.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权限组织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按权限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督促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负责食品安全信息发布。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实施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行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计量监督管理。组织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标准化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并指导推动各部门、各行业的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制定地方标准。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开展标准化工作的交流和合作。
14.负责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落实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组织实施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知识产权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和保护的政策、规划,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商标、专利执法,保护知识产权。
16.负责综合协调知识产权发展工作。拟订建设知识产权强区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发展规划,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转移转化。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发展与监管工作。
17.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和地方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管理和服务政策。配合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环节的日常监管,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备案、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工作。实施执业药师注册工作。推进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
18.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处置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抽查检验,监督实施产品召回制度。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推进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督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19.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应对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预算。
二、2023年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结余;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2288.65万元。
(二)关于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收入预算12288.6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68.62万元,下降6.6%,主要是本年度课题、活动、房屋租赁、信息化项目预算单独审核,未纳入收支总预算。
其中:上年结转28.09万元,占0.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260.55万元,占99.8%。
(三)关于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支出预算12288.6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68.62万元,下降6.6%,主要是本年度课题、活动、房屋租赁、信息化项目预算单独审核,未纳入收支总预算。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58.0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47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9.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8.0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4718.16万元,占38.4%;日常公用支出745.39万元,占6.1%;项目支出6825.09万元,占55.5%。
结转下年0万元。
(四)关于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288.6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12288.6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58.0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47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2.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9.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8.07万元。
(五)关于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288.6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68.62万元,下降6.6%,主要是课题、活动、房屋租赁、信息化项目预算单独审核,未纳入收支总预算。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758.03万元,占71.3%;科学技术(类)支出2470.00万元,占20.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2.86万元,占3.0%;卫生健康(类)支出149.68万元,占1.2%;住房保障(类)支出548.07万元,占4.5%。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402.94万元,主要用于局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320.00万元,主要用于市场准入、许可审批、档案管理、市场监管所建设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837.19万元,主要用于综合执法、信用监管、广告监督、知识产权、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319.00万元,主要用于计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特种设备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975.0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进口冷链等食品安全监管专项工作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0.30万元,主要用于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专项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1903.60万元,主要用于省市转移支付的企业补助类奖励资金支出。
(8)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2470.00万元,主要用于钱塘区财政发放的企业补助类奖励资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41.91万元,主要用于本局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20.95万元,主要用于本局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为149.68万元,主要用于本局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为307.25万元,主要用于本局按照相关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预算为240.82万元,主要用于本局按照相关政策向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支出。
(六)关于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63.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718.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745.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5.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6.00万元,下降68.0%,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接待外地行政企事业单位考察学习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3.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6.00万元,下降69.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6.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需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3.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45.3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0.98万元,增长5.8%,主要是机关人员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169.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9.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20.6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共有车辆17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7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825.09万元,一级项目5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反映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反映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质量基础(项):反映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监管(项):反映食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