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23-02-21 09:32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信息作者: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乡村振兴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乡村振兴以及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相应领域的行政管理、监督和协调,参与涉农的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组织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推进农村领域改革。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负责高效生态农业林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家乐(民宿)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和农业国际国内展示展销活动。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负责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休闲观光农业、农家乐(民宿)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配合落实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7.负责农业资源管理和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负责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动植物疫情病情并组织扑灭。

10.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工作。组织制定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制定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制定区级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指导实施。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指导、监督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林业、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1.负责农业、林业、水利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区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农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拟订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区级农业、林业、水利资金的管理工作。

12.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国土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森林、湿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利用政策。负责林业种苗监督管理。管理林木种苗经营行为。开展良种选育推广,监管林木种苗质量。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和兴林富民相关工作。

13.负责全区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森林资源、湿地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负责林地管理工作,组织公益林、天然林、商品林划定、建设、保护和利用。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和恢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经营利用。负责古树名木保护。负责生物多样性相关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

14.指导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协同调处林权权属纠纷。

15.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和水文工作。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统一监督管理水资源,统筹和保障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拟订全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区级重要河湖、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承担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评价。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

16.负责节约用水和水土保持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制定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监督全区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负责基本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

17.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和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工作。牵头农田整治及水利基本建设。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湖、河及河口的治理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本区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河道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滩涂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指导滩涂围垦的治理和开发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设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8.推动农业、林业、水利科技体制改革和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指导农业、林业、水利产业技术体系和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林业、水利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农(林)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农业农村、林业、水利行业行政执法工作。

19.指导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人才工作和对外合作工作。拟订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相关领域的教育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对外交流和合作工作。

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包括: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本级预算

二、2023年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57,025.72万元。

(二)关于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收入预算57,025.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1,432.75万元,下27.3%,主要是上年度安排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

其中:上年结转4,423.51万元,占7.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3,007.21万元,占75.4%;政府性基金收入9,595.00万元,占16.8%。

(三)关于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支出预算57,025.7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1,432.75万元,下27.3%,主要是上年度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110.62万元、农林水支出46,692.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85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194.91万元,占2.1%;日常公用支出94.33万元,占0.2%;项目支出55,736.48万元,占97.7%

结转下年0.00万元。

(四)关于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7,025.7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6,915.10万元、政府性基金10,110.6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7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110.62万元、农林水支出46,692.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85万元

(五)关于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915.1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加5,036.84万元,增长12.03%,主要是各项农业生产支持补贴及农村发展支持资金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79万元,占0.2%;卫生健康(类)支出24.48万元,占0.1%;农林水(类)支出46,692.98万元,占99.5%;住房保障(类)支出122.85万元,占0.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9.8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4.9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方面的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4.4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保险费方面的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1,067.1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行政运行方面的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507.65万元,主要用于动物疫病防控方面的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18,571.53万元,主要用于畜牧水产发展、农业生产支持补贴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7.80万元,主要用于测土配方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10.07万元,主要用于渔业油价补助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5,203.42万元,主要用于乡村品牌建设、乡村人才扶持等其他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业业务管理(项)425.90万元,主要用于林业管理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3,960.09万元,主要用于江堤河道运维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662.04万元,主要用于水利管理方面的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1,412.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管理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14,865.3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产业发展等其他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1.4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41.4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购房补贴方面的支出

(六)关于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89.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94.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94.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0,110.6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26,469.60万元,下降72.4%,主要是上年度安排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0,110.62万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9,634.52万元,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建设、政府投资项目方面的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476.10万元,主要用于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方面的支出

(八)关于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2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等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7.2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2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4.3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92万元,增长11.8%,主要是本年度人员变动,由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保障的职工人数增加

2.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11.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16.4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本级共有车辆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及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3年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其他运转类项目和特定目标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625.86万元,一级项目7个。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

反映用于病虫鼠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三三产业融合等方面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渔业发展(项)反映用于海洋牧场、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渔业基础公共设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行业标准、政策法规、规划规程制定,生态工程及项目的可研、评审评估、绩效评价、检查验收,资金资产监督管理,统计调查与数据分析发布,检疫检测,森林认证,林产品质量监管,新品种及知识产权保护,生物安全与遗传资源管理,重大宣传,人才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反映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支出、现代种业提升等方面的支出。

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部门预算.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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