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区社会发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2-02 15:46    信息来源:钱塘区社会发展局

2022年,区社会发展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民生领域法治建设,为全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贡献了社发力量。现将区社会发展局法治建设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学法普法,提升法治素养。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多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升全系统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不断满足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新要求。二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提升民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等民生领域依法守法经营,做好法治宣传,经常性深入企业、村社、监管场所开展法律法规及规范经营知识宣传工作,一年来共发放各类普法宣传资料2000余册,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次。

(二)恪守依法履职,突出执法检查。一是依法做好行政审批工作。办理文化领域行政审批事项6件,配合行政审批局实地踏勘网吧2家、歌舞娱乐场所4家;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场所新设2 家,其中游泳1家、攀岩1家。全年办理各类窗口业务8847件。二是规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实现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文化、广电、旅游、体育领域的抽查事项全覆盖,监管事项认领率、实施清单编制率达100%,覆盖率、及时率均达到90%以上。全年共出动检查1275人次,检查文旅体、养老等场所7372家次。

(三)接受行政监督,严格崇法守法。一是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的监督,2022年共接收人大代表建议17件、人大建议闭会件2件,政协委员提案12件、市人大建议交办件1件、市政协提案交办件1件,全部按时办理完毕并答复,面商率、办结答复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100%。二是推进民主监督。建立述职述廉述法制度,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增强法治建设。2022年我局涉及民事诉讼案1件,为言月明遗产管理案,我局作为言月明的遗产管理人,依法履行管理人职责。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对照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群众新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法治思维运用还需进一步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升,导致在依法履职方面在不同区域、领域、层级之间,不同程度存在工作推进不平衡、统筹协调不够、相关部门配合和支持力度不足等问题。二是法律知识学习还需进一步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缺乏系统性、经常性,对部分业务性法律法规还缺乏深入了解;机关内部学法用法的氛围还需要持续深化。三是法治宣传工作还需进一步拓展。法治宣传进机关、进行业系统等活动还不够灵活,普法教育内容还不够丰富,效果有待提升。

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压实工作责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督促班子成员落实年度述法工作。坚持带头学法、用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作为会前学法、中心组学法、干部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将法律、法规列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二)依法履行职责,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完善公平性竞争审查范围和流程,按要求开展公平性审查。积极组织新入职机关干部参加执法培训考核,取得执法资格证,共有17名持证执法人员。同时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参与合法性审查,建立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前听取法律顾问法律意见的工作机制,全年依托律师团队开展业务咨询20余次。

(三)完善工作举措,提高执法检查水平。结合文旅体市场新形势新特点,科学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和抽查事项清单,全年完成省级部门下发的双随机检查计划3个,开展本部门双随机3次、跨部门双随机3次。通过部门联动,社会组织配合,运用跨部门、跨领域的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组织、参与多部门联合执法23次。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3年,区社会发展局将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法治建设工作力度,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推进民生保障工作依法有序推进。

(一)深入持续开展普法工作。一是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和首要政治责任,作为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推动宪法进行业系统,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充分利用各类宣传传媒和载体,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提高监管领域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权威的自觉性。二是广泛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大力弘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新规定、新概念、新要求,推动干部职工精准领悟和把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不断提高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三是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行政法律规范的学习和宣传,增强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意识和能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

(二)持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一是持续加强法治建设。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备案、定期清理等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制定执法工作指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依法全面履行职责。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定程序,加深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过程的参与度。完善化解矛盾机制和矛盾纠纷调解联动机制,充分利用化解矛盾纠纷之机宣讲法规政策,营造人人学法、人人知法、人人守法、人人普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夯实基层治理的法治基础。

(三)持续抓好建议办理及政务公开工作。一是持续抓好建议办理的跟进推进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尤其对涉及民生保障性的工作,做到全程持续跟进,确保建议办理推进顺利,真正实现“办好一件建议,解决一个民生问题”。做好与人大代表的沟通交流工作,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确保办理工作的满意率。二是持续抓好依法行政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内容,及时通过区政府平台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制度流程,实现民生保障各项工作依法、透明、廉洁、高效。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