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除名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3-02-14 16:57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官网
杭市监除字〔2022〕1号
当事人:杭州友大养老服务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等11家合伙企业和杭州农垦农机合作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1MA2B2XY16J等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林于平等
当事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已满两年,且近两年未申报纳税。该情况符合 《杭州市市场主体除名试点工作暂行办法》关于除名情形的规定。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经营异常名录决定书
2.近两年未纳税证明
根据以上查明事实,本局于2023年1月13日通过钱塘区官网公告方式告知拟除名决定,同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间未提出陈述、申辩、听证意见。
根据《杭州市市场主体除名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除名决定。除名后市场主体应当依法完成清算、办理注销登记,且不得从事与清算和注销无关的活动。
自除名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年内,当事人经税务部门确认已缴纳罚款并补办纳税申报,同时已纠正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违法行为的,可向我局申请除名修复。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2022年长期未经营合伙企业(合作社)拟除名名单.wps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