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
发布日期:2023-02-01 10:09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信息作者: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
行政复议决定书
杭钱政复(2022)142号
申请人:周某某,女,汉族
身份证号码:231**************22
身份证住址:黑龙江省海林市***
被申请人: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地:杭州市钱塘区江东大道3899号行政服务中心6-8楼
法定代表人:田晓祥,该局局长
委托代理人:魏士敏,该局工作人员
申请人周某某不服被申请人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0月13日在全国12315举报平台作出的不予立案的行政决定,于2022年11月2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在法定期限内已向本机关提交了书面答复及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证据。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政府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