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3-12-25 15:33    信息来源: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杭州市钱塘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根据《杭州市建设法治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法联办〔2023〕5号)要求,致力于进一步加强综合行政执法水平,不断促进和提升营商环境,制定以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统筹度

(一)强化思想引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对“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关于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和保障法治中国示范区建设的决定》,努力构建我区更为全面、更加系统、更大力度、更有成效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体系。

(二)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加强法治政府统筹推进,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定期召开党委法治建设相关议事机构会议,形成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机制,召开专项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会议。出台《干部/执法人员法治专题培训制度》,每年组织主要负责人在班子内部或其他部门之间交流讲法。理顺各科室职责分工,加强部门间协同,强化法制工作指导,保障法治政府建设。

(三)制定法治政府年度计划并公布。进行半年度总结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确认并公布2022年的法治政府年度报告、2023年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二、完善并强化法制审查制度

(四)搭建重大行政决策的审查制度。制定符合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职能特点的三重一大制度,在制度中明确重大项目的限额、采购流程、监督程序。对今后施行的重大行政决策,严格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规定,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定期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履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汇总反馈;在钱塘区门户网站等信息公示平台公示所有施行有效的重大行政决策和阶段性推进情况。

(五)搭建重大项目审查制度。明确我局重大项目的范畴。对于杭州市综合执法局通过内部文件确定的唯一供应商,建议经区政府上会批准后再采取直接委托的方式。对现有尚未完结的重大项目进行进度确认,对履行情况督促检查并进行反馈。

(六)加强行政合同审查。按照三重一大的制度规定,构建不同类型项目采购的流程化导图,根据流程准确定位采购方式。所有合同签订严格执行“合同审核联系单”,列明合同经办人、签订时间、合法性审查意见等合同信息和审查情况。各科室确定专人对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材料立卷归档,并提交制定部门进行电子储存,建立合同档案保管、借取、查阅工作,实现行政合同档案规范化管理。

(七)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对所有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形式上进行整改,按照要求列明三编号。对所有已经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整合,已经废止的列明。在钱塘区门户网站公示所有施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检查,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程序固定下来,所有拟施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集体审议程序进行制发。

三、加强法制队伍建设

(八)优化法律专业人才配备。优化法律专业人才配备,完善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专业优势的工作机制,加强条线专业指导,促进执法人员全面掌握综合执法业务知识,加快提升法治队伍整体专业素养。设岗招聘通过法考的人员,或推进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公职律师统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证考试工作,实现部门行政持证率达90%、街道执法持证率达85%要求。

(九)强化公职人员法律素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以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重大行政决策前专题学法、干部教育培训等为载体,推进法律知识学习常态化,开展执法业务专题培训,不断提升公职人员法律素养,增强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

四、完善行政执法公开制度

(十)严格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梳理并主动公开职责范围和内容,并按照法定时限予以公开;明确依申请公开内部流程,整理制定依申请公开答复书模板,做好依申请公开件的审查和答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履行行政执法公示及全过程记录程序,完善执法流程,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要求,保证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有效,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五、制定行政争议调解、行政复议应诉制度

(十一)制定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制度,建立案件办理、败诉风险预警、司法建议处理、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工作机制。建立行政争议调解制度,成立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提升行政争议化解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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