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规划
发布日期:2023-11-10 10:27 信息来源:执法监督科(依法治区办秘书科、综合科)
一、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一)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整合进驻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教育、律师等职能,集中受理和解决群众法律服务事项。
(二)以信息化建设为统领,依托浙江法律服务网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应用,推进“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融合发展,推动集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等一体化应用。
二、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一)充分发挥司法所统筹矛盾纠纷化解、法治宣传、基层法律服务、法律咨询等功能,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作用,建立健全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和社区法律服务微信群,加快推进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
(二)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遵循“应援尽援”的原则,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服务。
(三)加强法治文化广场、社区法治学校等基层普法阵地建设,完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法治宣传教育功能。
(四)巩固和规范区、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推动道路交通、物业、消费、婚姻家庭、知识产权等领域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发展。
(五)集中实施“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双培养工程、一社区一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