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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杭州市钱塘区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区委第六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10-09 11:53    信息来源:中共杭州市钱塘区教育局委员会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11月28日至2023年1月13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教育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3年4月26日,区委巡察组向教育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

局党委高度重视区委巡察反馈问题,召开三次校园长会议,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照巡察组反馈意见,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巡察整改期间,局党委又多次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部署、区委关于巡察的工作要求,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巡察整改落实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

局党委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决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和落实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区教育局党委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区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实行对账销号。

(三)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

局党委书记率先垂范、靠前指挥,主动认领重难点问题。期间,针对15个共性问题,下发巡察问题整改交办单和整改清单,要求所有校园对照问题认真自查整改。同时联合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开展师德师风、“账外账”、学校食堂等三项专项整治。召开党委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同时,加强督查检查,依托党委会议、周例会等,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问题,督促推动责任落实。

二、巡察反馈整改完成情况

(一)在“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针对“抓理论学习不够紧不够实”问题。

健全完善局党委和基层党组织“第一议题”制度,并有效落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制定并完善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计划,组织学习研讨和交流发言;召开“清廉学校”建设推进会、“清廉学校”建设成果分享会和基层校园党组织纪检干部学习会,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决策部署;组织暑期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书记、校园长读书会,全面提高理论素养。

(2)针对“贯彻省委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不到位”问题。

完善并下发《钱塘区教育系统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工作措施(试行)》,其中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示范文本和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试行)供各单位借鉴,同时完善并印发《党组织民主决策会议记录本》;6月12日至16日对教育系统基层党建工作(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开展专项督察,6月20日在党建工作会议上通报发现的4大类问题。

(3)针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实”问题。

强化理论学习,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首位,完善意识形态年度工作计划;召开全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制定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钱塘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强化对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各方面的常态管理,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自查自纠。制订出台《杭州市钱塘区民办培训学校年度考核办法》,要求机构严格遵守民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

(4)针对“社会和网络舆情研判和联动处置不敏感”问题。

组织开展网络舆情监测与应对策略培训,提升队伍专业技能,加强队伍建设硬核实力;建立网络舆情预警机制,制定出台《教育系统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应急预案》,针对容易引起网络舆情的教育事件,提前进行预判并主动在钱塘教育发布等平台上发布,告知公众。

2.关于“落实党建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5)针对“党委执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不够严肃”问题。

进一步健全完善教育系统“三重一大”决策机制。重大事项由相关科室报局党委会研究决定。6月12日至16日开展教育系统基层单位“三重一大”执行情况检查督察。严格落实局党委“三重一大”会议决策机制,确保“三重一大”会议研究、决策规范严谨。 

(6)针对“师德师风建设不够扎实”问题。

5月份,制定印发《区教育系统师德师风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师德师风工作专班,组织全区学校开展师德师风问题整治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教育部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向社会公开全区各学校师德师风专项治理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强先进典型选树,挖掘身边典型,激发全域教师争先创优意识。制定印发《区教育系统“清廉学校”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加强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从制度上加强对我区师德师风建设。

(7)针对“平安校园创建存在漏洞”问题。

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落实整改举措,对发生平安问题的校园长进行约谈,并督促各校园压实岗位职责,细化管理措施,重新修订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提醒和家校沟通。全面排查安全隐患,下发《关于印发杭州市钱塘区教育系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今年来,先后出台印发了《区教育局安全生产职责管理规定》《区教育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区青少年阳光成长行动方案》等制度文件,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有效防范学生非正常事件的发生。

3.关于“打造‘钱塘优学’品牌不够有效”问题的整改。

(8)针对“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不够有力”问题。

局党委2次召开专题会议,就下一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6月份,已落实教师教育学院所有教研员、区20个市级乡村工作室等单位和个人在江东片学校设立工作室,同时,按照“1+2+4”组团跨片交流模式,推进更多骨干教师交流到江东片学校。2023年全区共投用8所名校名园领办的校(园),其中7所设在江东片,2024年还将有5所名校名园落户江东片;结合区财政局、区人社局意见,制定出台了《钱塘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实施意见》,鼓励优秀教师赴江东片交流和轮岗学习,对跨片交流教师予以考核奖励,促进区域教育整体优质均衡。

(9)针对“名师工作室带动作用发挥不明显”问题。

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就抓好名师工作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成立“名师名校长名校”工程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钱塘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考核细则(试行)》,以业绩优、辐射大、满意度高为导向,完成105个区名师名校长工作室2022年度工作考核,评选优秀工作室32个。借助“名师名校长名校”,引导、带动、指导年轻教师获评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评比、科研课题成果约2000项。

(10)针对“合作办学成效体现不足”问题。

完成对杭州第四中学合作办学以来的办学情况“回头看”,从学校的文化建设、管理提升、特色发展、师资培训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召开钱塘高级中学合作办学专题推进会,达成下一步改进工作的具体举措。

(11)针对“托管学校教学质量缺乏有效考核”问题。

完成对浙派名师研究院托管以来的办学情况“回头看”,从办学特色、管理实效、师生发展、社会认可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总结。重新签订目标更明确、举措更清晰、考核要求更易于操作的“合作协议”。新协议中,将合作经费支付与办学目标达成的正向挂钩进行明确约定。

(二)在“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

4.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12)针对“有的学校存在‘小金库’和‘账外账’现象”问题。

联合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制定印发了《2023年度教育领域“账外账”问题专项监督实施方案》,成立三级专班,统筹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各学校按规定成立“账外账”问题专项监督领导小组,对照监督重点开展自查工作。5月初,分17个检查小组对校(园)进行了交互检查。6月底,已落实相关学校依据财务管理要求,依规将相关资金统一纳入单位对公账户管理。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杭州市钱塘区教育系统房产出租管理办法〉的通知》《钱塘区教育系统接受社会捐赠管理办法》。

(13)针对“部分在编教师变相取酬”问题。

组织全体研训员认真学习市教育局“十不准”规定,强化教研员服务意识、奉献精神,参照并贯彻市教育局“十不准”要求,明确教师教育学院组织的各类培训所聘请的区内专家或教研员,在工作日期间讲课或带班不予支付相关劳务报酬。对2022年发生区内教研员收取讲课或带班费全额收回。制定出台《杭州市钱塘区教育系统专家讲座费和评审费发放管理办法》,建立专项经费监督小组,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5.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14)针对“慰问民办学校缺乏依据和超标准补助学校安保费”问题。

根据区财政局、区人社局意见,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教师节慰问活动的通知》,对教师节慰问对象、慰问标准及慰问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规定,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范。我局将与区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钱塘区民办非营利性校园保安费用补助办法》,规范民办校园安保费补助标准,强化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合法。

(15)针对“随意免除校舍场地租金”问题。

学校召开班子会议,提前终止该公司的学校超市经营权。委托第三方对学校超市经营场所租赁费进行评估,启动并完成校园超市服务公开招标。区教育局制定下发《杭州市钱塘区教育系统房产出租管理办法》,要求教育系统各单位全面落实该管理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7月6日下午开展校园资产管理工作培训,强调校园房产等资产管理工作的风险点、隐患点和操作规范。

(16)针对“超标准发放专家评审费”问题。

超标准发放劳务费由负责此次活动负责人个人退缴。组织教师教育学院全体教职工开展业务培训,修订出台了《钱塘区教师教育学院财务管理办法》《钱塘区教师教育学院专家劳务工作计量标准》等文件,确保后期各项培训工作严格按规定审核把关和组织验收。组建专项经费监督小组,建立劳务费开支的自查机制,强化监督,全程监管,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17)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完成局本级现有固定资产全面自查清查,报送区国有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已找回资产并按照规定移交,完成资产信息系统更新。组织教育系统共150余名资产管理员进行资产管理业务培训,规范资产管理标准,提升资产管理水平。制定出台《杭州市钱塘区教育局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局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登记、采购、验收、入库、处置程序等。 

6.关于“教师教育学院委托第三方组织教师培训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18)针对“培训项目结算拨付把关不严”问题。

全面核查,退回相关费用。加强长效管理。修订出台了《钱塘区教师教育学院委托第三方培训管理条例》《钱塘区教师教育学院关于成立委托第三方培训监督小组的通知》等文件,并组建了师训经费监督小组,建立教师培训自查机制,全程监管,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19)针对“超标准组织培训和发放讲课费”问题。

认真落实核查整改,清退超标经费。修订出台《钱塘区教师教育学院委托第三方培训管理条例》《钱塘区教师教育学院关于成立委托第三方培训监督小组的通知》等文件,组织全体研训员认真学习最新培训文件精神,并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建立教师培训自查机制,全程监管,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

(20)针对“委托没有培训资质的第三方实施培训”问题。

全面核查近年以来中标单位的资质,建立教育培训资质准入制度和教育培训资质白名单。制定出台了《委托第三方培训监管制度》,确保培训单位资质条件依法合规。

7.关于“信访问题调查回复不认真”问题的整改。

(21)针对“信访问题处理不到位”问题。

对信访问题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学校退费。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以教育信息化为名违规收费自查的通知》,对全区乱收费现象进行全面自查和专项检查。制定印发《杭州市钱塘区教育局信访工作制度(试行)》《杭州市钱塘区教育局信访工作机制》《杭州市钱塘区教育局信访处置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全面细化信访办理、调查、处置等考核考评指标,做到责任到人,实施结果问效,推动问题解决。

(22)针对“信访回复与事实不符”问题。

认真落实问题整改,调整民办幼儿园在职教师培训方式。优化信访办理审核程序,制定印发了《杭州市钱塘区教育局信访工作制度(试行)》《杭州市钱塘区教育局信访工作机制》《杭州市钱塘区教育局信访处置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全面细化信访办理、调查、处置等考核考评指标,做到责任到人,实施结果问效,推动问题解决。

(23)针对“信访回复避重就轻”问题。

全面复盘核查,深入落实问题整改,对全区在编教师违规兼职取酬情况排查。优化信访办理审核程序,制定印发了《杭州市钱塘区教育局信访工作制度(试行)》《杭州市钱塘区教育局信访工作机制》《杭州市钱塘区教育局信访处置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全面细化信访办理、调查、处置等考核考评指标,做到责任到人,实施结果问效,推动问题解决。

8.关于“项目采购管理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24)针对“采购供应商过于集中”问题。

全面组织排查整改,对局本级2019年至今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发现厨房设备和专用教室2类采购项目中标供应商过于集中的情况。印发了《关于印发〈杭州市钱塘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组织管理、采购类型、组织形式及工作流程。同时进一步加强局本级采购招标管理,组织召开教育系统后勤工作会议,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后期的政府采购活动中已认真落实相关规定。

(25)针对“招投标走过场”问题。

自查教育局本级2019年至今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发现某学校项目存在“招投标走过场”问题,针对此问题制定并印发《关于印发〈杭州市钱塘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组织管理、采购类型、组织形式及工作流程。组织召开教育系统后勤工作会议,进行了政府采购业务培训、采购廉政教育。

(26)针对“小额采购项目提前内定中标单位”问题。

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教育系统采购及工程(维修)类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全面排查自2019年至2022年小额采购项目是否存在违反政府采购制度及学校内控制度的现象。重新修订印发《关于印发〈杭州市钱塘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钱塘区教育系统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教育系统政府采购组织管理、采购类型、组织形式及工作流程和小额项目的交易审批流程。组织召开教育系统后勤工作会议,开展了政府采购业务培训,强调规范操作要求,修改完善相关采购内控制度,严格落实采购流程及要求,杜绝发生此类现象。

9.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27)针对“工程项目询价不合规”问题。

我局对全区所有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上报项目的被邀请单位法人代表进行了核查。出台《杭州市钱塘区中小学、幼儿园维修管理办法》,组织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教育系统维修工程工作培训,解读文件。同时要求各单位完善内控管理制度,维修项目采用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的,必须采用预算一编一审,按相应规定进行。采用邀请招标的,必须在发出邀请函前核查企业关联性。

(28)针对“存在肢解发包的情况”问题。

对全区所有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上报的项目进行核查,确实有类似肢解发包的情况,我局对相关单位进行了谈话提醒。出台《杭州市钱塘区中小学、幼儿园维修管理办法》,组织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教育系统维修工程工作培训,解读文件。通过文件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开展工程项目流程,同时要求各单位完善内控管理制度,零星项目按施工资质打包进行委托。

(29)针对“小型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过于集中”问题。

对全区所有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上报的项目进行核查,发现有部分学校小型工程委托相对集中,我局对相关单位进行了谈话提醒。出台《杭州市钱塘区中小学、幼儿园维修管理办法》,组织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教育系统维修工程工作培训,解读文件。通过文件进一步规范各单位开展工程项目流程,同时要求各单位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执行招投标程序。

(30)针对“工程变更审批管理不到位”问题。

组织参建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梳理项目未签变更,明确变更跟审原则,加快跟审流程。下一步,我局将加强对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后续项目管理中,明确其在变更审批中的职责,严格执行变更事前审核制度,定期开展变更审批情况专项检查,避免同类情况出现。

(三)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

10.关于“局机关党组织建设存在较大漏洞”问题的整改。

(31)针对“部分退休党员没有纳入党组织管理”问题。

在机关及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中开展“失管党员”大排查,对教育局机关总支进行总支委员增补和下属机关支部的调整,原直属单位已单独组建基层党组织。 

(32)针对“擅自把党员移出支部”问题。

健全机关党总支的组织机构和相关制度,开展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检查,规范机关党总支和各支部固定党日、“三会一课”等活动。 

(33)针对“局机关党组织生活开展不正常”问题。

教育局党委对教育系统的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进行检查,通过检查发现问题,促使工作规范、规矩;健全机关党总支的组织机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固定党日等制度,明确支委分工和职责。 

11.关于“干部管理和人才引进存在缺陷”问题的整改。

(34)针对“干部个人事项填报不严肃”问题。

教育局召开专题会议,对今年教育系统和机关等相关人员个人事项报告填写情况进行专题指导,并强调务必按照要求填写好。

(35)针对“教师聘用把关不严”问题。

启动了全区师德师风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全区学校开展师德师风问题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全面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制度,对发现存在违法记录的,下一步将按规定对相关人员予以处理,并将准入查询要求纳入对学校的年度考核内容。

(36)针对“人才引进考察不全面”问题。

复盘高层次人才引进过程,规范人才引进招录程序,加强对人才引进考察环节的把握,做到全面、多角度考察,明确考察要求,建立追责制度。

(四)在“巡视巡察和审计问题整改及区委领导督办督查落实情况”方面

12.关于“省委巡视和审计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

(37)针对“借用人员现象依然存在”问题。

对机关挂职借用人员情况全面排查,出台《杭州市钱塘区教育系统中青年干部挂职(学习)锻炼工作暂行办法》。严格控制挂职借用人员数量,根据教育工作实际需要向区编办、区人社局申请用编用职指标和政府雇员招聘计划。

(38)针对“内部审计整改效果不力”问题。

对近3年公办中小学、直属单位审计发现的个性和共性问题进行“回头看”,与相关职能部门对接,依据相关规定对因历史遗留问题作销号处理。建立健全审计发现共性问题通报制、审计整改问题“反复反弹”追责制,发布《关于2022年下半年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内部审计情况的通报》,印发《杭州市钱塘区教育系统审计整改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强化制度设计与落实,提升内审整改实效性。

三、下一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教育局党委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1)持续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局党委将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2)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牢固树立纪律规矩意识,坚持严字当头抓班子、带队伍。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注重实效,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完善和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各项制度,切实树牢鲜明选人用人导向,激励干部新担当新作为。

(3)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抓好整改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预防,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努力构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

电话0571-82987561

电子邮箱563665776@qq.com。

中共杭州市钱塘区教育局委员会

2023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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