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330B010/2023-12658

  •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2023-09-28

  • 成文日期:

    2023-09-28

  • 发文字号:

    钱塘农发〔2023〕152号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有效性:

    有效

  • 统一编号:

    AQTD65-2023-0002

  • 相关链接: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10-11 16:46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关于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保障流转当事人合法权益,扎实推进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 和农业标准地改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的通知》。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2.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3.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通知

4.中共杭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农业标准地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通知》主要内容

1.如何保障农民权益?

一是坚持原有基本制度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巩固农村土地权限的各类工作成果,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并在后期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对流转增值收益机制的探索,让广大农民分享更多成果。

二是以法律为准则保障农民权益,在不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不改变承包土地所有权性质及其农业用途,保障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村生态环境。

三是明确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归出让土地经营权的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缴。

2.如何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

一是灵活应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协调功能。以绝大多数承包农户的意愿为前提,依法依规引导促进经营权的流转,保障土地承包权益。

二是鼓励推广承包方委托村集体统一流转。承包方以书面委托的形式,将其土地经营权委托给强村公司、国有平台进行统一流转,各街道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做好各类管理工作。

三是规范流转过程制定指导价格。根据有关办法规范流转公开交易、合同管理、收益分配等程序,根据实际经济水平,由街道制定并定期公开片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指导价,保障流转过程公开透明。

3.如何加强监督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土地经营权集中流转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由各级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负责承办,街道办事处或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作出审查审核意见,同时建立健全土地流转合同履约风险防范机制,采用先付后用、建立保障金制度、提供保险服务等举措防范风险、保护承包方权益。

二是严格落实土地流转事中事后监督追责。以各类耕地保护制度为原则,明确流转土地性质及用途,定期开展检查监督工作,杜绝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依法追责。

四、实施时间

本文件自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各街道可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五、解读单位

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章益峰

联系电话:0571-89536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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