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钱塘区农业产业示范园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2 08:56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钱塘新区

各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落实钱塘区“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对农业工作的部署安排,切实响应“疏密有致,田园新城”发展定位的有关要求,根据《关于推进大美钱塘建设实现强村富民的实施意见(2022-2025年)》(钱委办[2022]8号)文件精神,我区决定开展2022年度农业产业示范园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目标

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绿色发展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产业优势和特色,通过夯实生产基础、完善设施设备、集成熟化技术、规范管理制度,建立一批规模布局相适、生态环境相宜、生产养护科学、管理运维高效、品质品牌双优的农业产业示范园作为农业建设发展的精品样板,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着力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推动农业高标准高质量快速发展。

二、实施办法

本次计划认定“阳光菜园”“优鲜果园”“缤纷花园”“活力牧园”和“特色渔园”共5类农业产业示范园,采用“主体申报、村社核查、街道筛选、区级评定”的程序进行认定,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钱塘区农业管辖区域内从事相关产业生产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或专业大户等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具有较高的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示范带动性好。已认定为农业产业示范园的主体不得重复参评。

(二)认定标准

示范园认定标准是区级、街道审核评分的主要依据,包含规模布局、生态环境、生产条件、组织管理、产品效益等5方面,具体内容详见“钱塘区农业产业示范园认定评分表”(附件2)。

一个申报主体根据自身情况在5类农业产业示范园中择一申报,不可多报。

(三)认定流程

1.主体申报。申报主体对照农业产业示范园认定标准和申报材料清单,向所属村社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2份、电子版1份)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必须全面翔实且真实无误。

申报材料清单如下:

(1)钱塘区农业产业示范园申报表(附件1);

(2)申报主体自评表(附件2);

(3)佐证申报内容的相关材料。

2.村社核查。村社对申报对象的土地权属情况进行核查,确认符合要求的在其申报表中填写村社审核意见,并将申报材料提交所属街道进行筛选。

3.街道筛选。街道对村社推荐的申报对象进行逐一审查并填写评分表(附件2),根据评分结果择优认定符合标准的申报对象,并在其申报表上签具审核意见,于9月30日之前将主体申报材料及街道评分表提交区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进行评定。

4.区级评定。区农业农村局相关科室组成示范园审核工作小组,通过听取申报主体汇报、实地查看以及查阅台账等资料,对各街道上报推荐的示范园申报对象逐一审核并填写评分表(附件2),按照“综合评定、择优选取”的原则确定最终的农业产业示范园认定结果。

5.奖励发放。区农业农村局对农业产业示范园名单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按照以奖代补的形式向每个示范园发放10万元奖励资金,相关资金由区财政进行保障。

6.后续跟进。区农业农村局和各街道定期对示范园的管护情况进行抽查,对于抽查结果不合格的示范园将责令其限期整改、修复或取消示范园命名。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要高度重视农业产业示范园认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工作责任和人员力量,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强化街道、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农业产业示范园的日常监管机制。区农业农村局将农业产业示范园工作列入对各街道的年度综合考评中,每年组织专家进行交叉检查和总结验收。

(二)明确工作方案。各街道要结合实际制订详细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进度,细化工作要求。每个示范园要有行政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做到技术专家、技术骨干、技术标兵三位一体,确保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效。

(三)宣传营造氛围。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以及技术实施指导单位要加强与微信、报刊、电视等相关媒体的沟通协作,深入广泛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展示农业产业示范园的建设成效和经验,着力提高知名度、关注度和社会参与度,营造有力推进认定工作的良好氛围。

不明事宜请联系:

杨婕(阳光菜园、优鲜果园、缤纷花园),联系电话:82987658;

曹灵香(活力牧园),联系电话:82988310;

李红玉(特色渔园),联系电话:83987609。


附件:1.钱塘区农业产业示范园申报表

          2.钱塘区农业产业示范园认定评分表


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钱塘区财政局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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