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钱塘区犬猫产地检疫相关疫病筛查服务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8-04 10:51    信息来源:钱塘新区    信息作者:

各有关街道、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犬和猫产地检疫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医发[2013]16号)、《犬产地检疫规程》、《猫产地检疫规程》等文件精神,有效防控犬、猫人畜共患传染病,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犬猫产地检疫相关疫病筛查服务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钱塘区范围内的动物诊疗机构。

二、申报条件

1.具有三名及以上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2.具有化验室、隔离室及相关消毒设施设备;

3.提供上年度动物诊疗活动情况和兽医执业活动情况报告。

三、申报时间和程序

符合条件的动物诊疗机构自愿提出申请,填写《钱塘区犬猫产地检疫相关疫病筛查服务点申报表》(见附件1),于2022年7月22日前报送到属地街道。属地街道进行初审,根据区域布局合理的原则于7月29日前择优推荐至区农业农村局,每个街道上报原则上不得超过3家。

四、组织勘查

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工作人员联合街道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核和现场验收,按照合理布局、方便群众办事的原则择优确定相应的动物诊疗机构作为犬猫产地检疫相关疫病筛查服务点。

五、管理要求

1.通过审核确认的动物诊疗机构可以在辖区内依法开展动物疫病筛查工作;

2.原则上每个服务点一年一审核,年审通过后自动延续服务点资格;

3.在服务期内,诊疗机构出现2次及以上信访投诉件且查证属诊疗机构主体责任的,将取消服务点资格。

附件: 1、钱塘区犬猫产地检疫相关疫病筛查服务点申报表.wps

2、杭州市钱塘区犬猫产地检疫相关疫病筛查服务点承诺书.wps

杭州市钱塘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20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